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力锂能天力锂能(SZ:301152)2025-08-20 1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延期需公布新日期[13] 投票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费用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计票与记录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6] 决议通过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40] 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2] - 董事等违反担保事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