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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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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0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 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 用本办法。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 资规模及期限。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特定情况除外[2] - 与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不得变相提供资助[5]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况资助需经特定审议通过[5] 资助流程 - 对外提供资助应签署协议,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6]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资助[6] - 对外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某些情形需提交股东会[8]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多方面内容[11]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异常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3] - 因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若构成财务资助情形应及时披露及安排[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对外财务资助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考察对象、跟踪状况等[16] - 审计部是对外财务资助监督机构,监督审批流程等[18] - 证券部是对外财务资助信息披露经办机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8] 责任与制度 - 违反审批权限和程序的部门及个人将被追责,严重的移送司法[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2]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应按 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 全。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0 11: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0 11:33
经理层任期与任职限制 - 经理层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 - 有犯罪记录或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得担任高管[9]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多项指标不超公司相应经审计指标10%或绝对金额限制,经总经理审批[15][16] - 总经理审批关联交易有金额限制[17] 代职与会议规定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随时召集[22] 责任与考核 - 经理层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2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绩效由董事会考核[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第七条 公司总部应依照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实行专业管理。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特别授权,不得越权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称派出 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前述 两者合称"外派人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 础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0 11:33
聘用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4][5] 选聘方式与条件 - 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 应具备符合法规等多项条件[6]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轮换规则 - 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选聘一般程序 - 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资质审查等[13] 续聘评价要求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会计师工作,否定意见应改聘[14]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信息对外披露[14] - 选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改聘情形 - 六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临时选聘与时间要求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需临时选聘,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检查与禁止选聘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21] - 会计师事务所有四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4]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0 11: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沟通方式有公告、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等多种[11]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2]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8] - 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7] 工作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0] 其他管理要求 - 及时关注媒体宣传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17] - 从事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21]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证券事务部及时归集信息[2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应提前预约[24] - 接待来访投资者要求签署六项承诺承诺书[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8] - 出资委托发表报告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28] - 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特定情形下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