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天力锂能天力锂能(SZ:301152)2025-08-20 11: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沟通方式有公告、公司网站、电话咨询等多种[11]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2]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8] - 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7] 工作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0] 其他管理要求 - 及时关注媒体宣传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17] - 从事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21]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证券事务部及时归集信息[2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应提前预约[24] - 接待来访投资者要求签署六项承诺承诺书[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8] - 出资委托发表报告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28] - 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特定情形下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