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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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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9-22 12:02
股权激励规模与期限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限制性股票归属规则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考核与合规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计划发表意见[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5] - 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5]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5] 其他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5]
何氏眼科(301103)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9-22 12:0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625.00万元,净额116,431.13万元[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49,353.6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9,353.67万元[6] 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6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62,000万元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7] - 前次决议到期至本次决议,发生6笔现金管理业务,累计金额34,250万元[10]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无异议[18]
何氏眼科(301103)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2 12: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3月28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代码301103[8]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9月19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26]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A股[14] - 拟授予637.00万股,占股本总额4.03%[15] - 首次拟授予510.00万股,占股本总额3.23%,占授予权益总额80.06%[15] - 预留127.00万股,占股本总额0.80%,占授予权益总额19.94%[15]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未超股本总额20%[16] - 截至草案公告日,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00%[16]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1] - 尚需履行其他审议、公示程序,由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披露信息[39]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29][33] - 董事会审议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29] 法律意见 - 北京市中伦律师认为激励计划符合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25][31][38]
何氏眼科(30110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22 12:01
激励考核 - 考核期间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5] - 激励对象为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不含董事等[6] 业绩目标 - 首次授予,2025年营收不低于11亿或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8] - 首次授予,2026年营收不低于12亿或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9] - 首次授予,2027年营收不低于13亿或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9] - 预留授予,2026 - 2027年目标同首次授予[9] 绩效归属 - 个人绩效N≥90,可归属比例100%[10] - 70≤N<90,可归属比例60%[10] - N<70,可归属比例0%[10]
何氏眼科(301103)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9-22 12: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2.50元,募资总额129,625.00万元,净额116,431.13万元[2]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68,000万元闲置募集及不超62,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7] - 各项目总投资49,353.67万元,均用本次募集资金[6] 现金管理 - 2025年9月19日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可提高资金效率[12] - 前次决议至本次决议,发生6笔业务,累计金额3.425亿元[14]
何氏眼科(30110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22 12: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0月20日14:00,网络投票同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03",投票简称为"何氏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多个时段[2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 - 15:00[21] 审议议案 - 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5][23] - 议案1.00至3.00为特殊决议,2/3以上表决通过;4.00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8] 其他事项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7] - 委托代表出席,授权期限至会议结束[23] - 授权委托书多种形式有效,签章生效[23]
何氏眼科拟授出6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智通财经· 2025-09-22 12:00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637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510万股 [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40人 授予价格13元/股 [1]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 自授予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止 [1]
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9-22 12:00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2] 激励计划实施规则 - 公司董事、高管等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3]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其他情况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
何氏眼科(30110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2 12:00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2] -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全票通过[4][5][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票通过[1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票通过[11] 资金安排 - 拟用不超6.8亿闲置募集及不超6.2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0]
何氏眼科(301103.SZ)拟授出6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智通财经网· 2025-09-22 11:58
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637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510万股 [1] - 激励对象人数不超过240人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3元 [1]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