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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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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8 0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任期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0] - 提前3日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细则由董事会解释[13][19]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 审批流程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除特定情形外,其余对外担保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担保展期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1]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8] 关联交易计算与预计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按发生额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18]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涉及交易金额分别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按规定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审议[22]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议案需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30]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2]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信息披露[24]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出现争议由董事会向监管部门确认[28] -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出现争议由会议主持人审查、董事会判断[2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30]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按孰低原则),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并提供清单[9]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9]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他用[7][8]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9] 投资项目管理 - 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6] - 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解释进度差异原因[16] 资金使用与变更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8][19]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补充后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21] - 变更用途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会标准需审议通过[17] - 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财同意[16]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8] 资金节余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少量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9] 资金管理监督 - 财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31]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3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整改[32] 保荐机构与独财职责 - 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3]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 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交易所报告[33][44]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追究违规当事人责任,造成损失视情况追责,犯罪移交司法[35]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适用本制度[37]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股东会审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9][40]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18 08:31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且其负有保密义务[2] 工作流程 - 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2] - 工作期间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并实地考察[3] 审计沟通 - 年度审计中,独立董事在事务所进场前沟通审计安排,出具初步意见后沟通问题[3] 风险与决策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收到警示函应关注并发表意见[4]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等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4] - 独立董事对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且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4] 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需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应按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5]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与对象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11]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会议、一对一沟通等[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12] 活动时间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6] 业绩说明会要求 -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时长不少于二个小时[17] 报告发表规定 - 委托分析师发表报告应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21]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2]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创造参会条件[23]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变更[1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9] - 公司可设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交流,整理重要问答刊载[20]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办推介会议,高管及保荐代表人出席[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并提前通知[21]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21] - 活动可采取网上互动,投资者网络提问公司网上作答[21] - 活动可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21]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信息拒绝回答[22] - 活动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在网站设信息平台[22]
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8 08:31
对外投资原则与决策 - 对外投资原则为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2]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4] 部门职责 - 负责投资部门拟订计划、提交报告等[5]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出资工作[6] 审批与实施 - 投资审批按规定权限履行程序[8] - 拟投资项目经多层评审[10] - 经批准项目由投资部门实施并考核[11]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终止或转让投资[13][14] 财务核算 - 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面记录核算[18]
中粮科工(30105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慧龙)
2025-09-18 08:30
独立董事提名 - 中粮科工提名刘慧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提名人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2] 任职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要求[6][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记录[8]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和时长合规[1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 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辞职[11]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18 0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274,245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227.424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额为人民币1.00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或其他股权证券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8][9] - 公司股东除法定情形外不得退股或抽回股本[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 - 公司股东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指使人员损害公司利益[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年度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6]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45]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47] - 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事项可口头通知[47]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48]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8]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手续[50]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51]
中粮科工(301058)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9-18 08:30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陈良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原定任期至2026年1月20日[2] -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慧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 任职信息 - 刘慧龙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4] - 刘慧龙将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等职[4] 个人背景 - 刘慧龙1980年7月生,北大会计学博士[8] - 刘慧龙现任对外经贸大学会计系副主任等职[8] 股份情况 - 截至目前,陈良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