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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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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25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42270.2739万元,已发行股份42270.2739万股[7][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马永涛持股29.4401%,认缴10704.4131万元[18] - 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0000%,认缴6544.8000万元[18] - 马汇洋持股13.0520%,认缴4745.6999万元[18] - 罗军持股6.4972%,认缴2362.3783万元[18] - 陈梓佳持股4.4441%,认缴1615.8784万元[18]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29]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2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4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须股东会审议[49][5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54][56][5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经相关流程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60] - 公司以现金分配利润需满足盈利等条件[16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69]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2]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5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1][182]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原则上会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8] 决议规则 - 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5][16]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6] 其他要点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每次限一人[22][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 会议记录等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1][3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起施行[36][37]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战略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特定方式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工作流程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3]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13]
东箭科技(3009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完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等利益[1][2]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 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 - 按规定制作,独立董事签字确认[5] - 包含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6] 其他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9][10]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5] - 公司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7][8] - 董事或高管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比例限制[11][12][13]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5]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9]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4]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 减持计划完成或时间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5]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8]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完善治理、规范董高薪酬管理[1] 薪酬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4] -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分别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5] 薪酬构成与考核 - 董高人员薪酬形式多样,部分人员不参与挂钩考核[7] 薪酬调整与计算 - 薪酬方案换届时制定,变动由规定机构审议[8] - 岗位变动按任免时间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0] 其他规定 - 董高薪酬为税前,违规会降薪或扣除[10]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行业水平、盈利等[12]
东箭科技(30097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8 12:30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7月29日15:00在广东佛山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9]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 《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审议[5][6][7][8]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9]
东箭科技(300978) -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06-27 10:22
股东减持 - 特定股东计划减持不超1,178,804股,占比0.28%[1] - 三位股东合计减持1,178,700股,占比0.28%[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等[4] 减持详情 - 新余东信减持755,400股,均价10.99元/股[2] - 新余东恒减持258,500股,均价11.01元/股[2] - 新余东诚减持164,800股,均价11.01元/股[2] 持股变化 - 新余东信减持后持股2,266,342股,占比0.54%[7] - 新余东恒减持后持股775,506股,占比0.18%[7] - 新余东诚减持后持股494,672股,占比0.12%[7]
东箭科技与京东汽车达成战略合作
快讯· 2025-06-16 07:30
战略合作 - 东箭科技与京东汽车于6月13日举行战略签约仪式并正式成立京东汽车改装品牌联盟 [1] - 联盟业务覆盖汽车改装、零部件供应链、赛事服务及后市场平台等多个领域 [1] - 联盟旨在通过整合优质品牌和共建线上改装频道为消费者提供安心可靠的改装服务 [1]
东箭科技: 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2:19
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董事马汇洋持有公司股份47,456,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 [1] - 计划减持不超过11,86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 - 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4,227,027股(占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8,454,054股(占2%) [1]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计划将相应调整 [1]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 马汇洋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 [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 - 减持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履行公告程序 [2][3] - 截至公告日,马汇洋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一致 [4] 减持计划影响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时间、价格、数量等不确定性 [4] - 马汇洋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影响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 [4] -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