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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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制度原则与目的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7]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0]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2]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14] - 做好股东会安排,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 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反馈信息[19]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不得回复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20] 投资者说明会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24] - 召开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并征集投资者提问[2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8]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明确相关责任[29]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信息泄露等问题[30] 人员与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部负责相关事务[31] - 投资者关系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32] - 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3] 人员素质与违规规定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33] - 规定不得透露含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35]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可创建数据库[35] - 开展活动需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35]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其他规定执行[37]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9] 制度信息 - 制度相关信息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内容[40]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与任期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半数以上推举,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履职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暂停职权,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5][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解除职务[7] 提案接收 - 负责接收 1%以上股东有关人选提案[10]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东箭科技(300978)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交易内容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业务[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7] -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7] - 从事非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披露规则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亏损达规定应及时披露[15] 执行与监督 - 财务部门签合同结算,异常时上报处理[16] - 审计部门监督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执行[16]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规执行,子公司需遵守[21]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1]
东箭科技(300978) -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境外投资规定 - 境外投资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 境外长期股权投资立项和可研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后尽职调查[4][5] - 境外长期股权投资按权限经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备案或核准[7] - 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变更参照规定办手续,中方投资额变化达条件须申请变更[6] - 境外固定资产投资参照境外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执行[8] 风险管控 - 投资主体负责投资项目各阶段风险识别、评估、控制[10] 境外企业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对境外企业享投资主体权利,冲突时遵从所在国法律[12] - 境外企业建立运营管理和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按月度分析上报情况[13] - 境外企业建立完善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13][14] - 境外企业股东会投资主体委派代表参会,会后10日提交材料[16] - 境外企业重大决策履行程序参照境内执行[17] - 公司对境内子公司绩效评价制度原则适用于境外企业管理[18] 境外产权管理 - 境外产权形成按公司投资管理决策权限审批[21] - 非货币资产向境外出资依法评估并备案或核准[21] - 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境外产权逐级上报审批[21] - 公司及子公司特定事项发生时办理境外产权登记[21] - 财务部办理境外产权登记与财报不一致通知相关部门[22] 违规处理 - 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离岸公司等情形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22] - 造成资产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实施时间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东箭科技(3009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2]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8] - 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7] - 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9]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9]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9] -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计会计报表,参加相关会议等[11] - 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五日前书面送达被审计对象[15] - 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审计档案归档[17] - 可向董事会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2] 其他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记录在工作底稿,如实反映问题[10]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七日内申诉[17] - 公司应同时披露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披露[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东箭科技(30097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控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内控制度在公司、部门、业务环节层面安排[4] - 内控制度基本要素含目标设定等八项[5] - 内控制度涵盖销货收款等业务环节[8] - 内控制度包括印章使用等管理制度[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9] 重大投资内控 - 重大投资内控遵循合法等原则[11] - 证券投资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 内控检查监督 -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14] - 公司应制定检查监督办法及年度计划[14] - 重大事项为内控检查监督计划必备事项[15] 内控评价 - 内控评价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5] - 内控评价报告含董事会声明等七项内容[15]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同时披露年报、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6]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6] - 指出内控重大缺陷应向交易所报告披露[17] 资料保存与制度实施 - 内控审查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
东箭科技(3009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新聘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9]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报董事会,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10] - 续聘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应改聘[13]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提议[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信息披露与评估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履职及监督情况评估报告[17]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8] - 严重违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9] 其他规定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1] - 选聘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法规变动遵照执行并修订[22]
东箭科技(30097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资助对象与审批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除外[3]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 对外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特殊情况处理 - 单笔或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9]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包括协议内容、对象情况等[11]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对象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3] 资助限制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及跟踪监督[15][17] - 审计部负责审核风险评估及监督合规性[16][18]
东箭科技(30097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信息披露主体与范围 - 办法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和机构[3]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2] 信息披露内容与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且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13][14][15][1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6]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发生大额赔偿等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8]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临时报告由投资者关系部草拟、董秘审核,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3][34]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40] 其他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审计部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0]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8][69]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董事选举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4] - 董事会中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5]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 董事长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批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指标占比不超10%[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不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核批准[9] - 公司一年内单次或累计授信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长审批[9] - 公司一年内单次贷款金额不超3亿元或累计贷款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40%由董事长审批[9] - 重大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下由董事长审批[9]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不超10%由董事长审批[9]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程序[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6]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记录[16] 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19]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3]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5]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代理表决,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董事会需就利润分配作决议时,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6][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出席董事签名,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9]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报告监管部门[29]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0] 决议执行与档案保存 - 公司相关人员应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书面文件保存期为十年[34] 议事规则相关 - 国家法规等修改、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36]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时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