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3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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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12:30
会议召开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2]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3][5]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5][7] - 《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7][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通过,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10] - 新增制定五项治理制度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1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1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7] - 《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7] -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8]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9]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9] - 《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9]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审议通过[31]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33]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 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 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 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或者考试,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 事会、董事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并对行 使职权的结果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 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为董事会运行提供支持与服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1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非 职工代表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担任委 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 担任委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改革与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着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薪 酬收入与绩效及业绩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基础,合理分配差距,坚持薪酬收入分配的效率与 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以公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落实健康发展观,坚持薪酬收入分配的短 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1: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 者个人的干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 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获得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并代表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