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非 职工代表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担任委 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