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 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或者考试,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