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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3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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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3008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12:3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草 案 ) ( H 股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适 用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以下简称"《企业管治 守则》")、《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 ...
安克创新(30086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12:32
信息披露办法概述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目的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保护投资者权益[4] - 信息披露指对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或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5]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6][7]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6]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等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9]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回复问询并公告[10]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应比照规则及时披露[10] 披露期限 - A股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在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16]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3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6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需进行业绩预告[22] - 按照《上市规则》规定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时需进行业绩预告[22] 重大事件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5] 信息披露责任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办法实施,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31] - 公司董事会需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3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与外部知情人士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保密安排[39]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0]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43]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1 12:31
新策略 - 公司2025年11月10日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议案[2] - 拟境外发H股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2] - 将在股东会决议24个月内择机完成发行上市[2] 不确定性 - 发行上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获相关机构批准[3] - 具体细节未确定,实施有重大不确定性[3]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1 12:31
公司制度 - 多项H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于2025年11月1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3] - 《公司章程(草案)》等部分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5]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 股本信息 - 原公司注册资本为53153.8199万元,总股数为53153.8199万股[11] - 修订后《公司章程》涉及H股发行,具体股数等暂未确定[11] - 公司原已发行股份数为53153.8199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4] 股东权利义务 - 修订后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修订后股东权利增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16] - 修订后股东义务增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7] 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8][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的交易需审议[19]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董事相关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8种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期满限制分别为2年、5年、3年[29]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0] 董事会相关 - 原章程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修订后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约每季度一次[34] - 审议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4]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7]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3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0] - 公司H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0]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外部或自身经营变化时可调整政策[41]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4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修订后需符合《证券法》等规定[42] - 公司通知发出方式修订后增加在公司网站等公告等形式[42] - 公司指定刊登公告和信息的媒体增加深交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43]
安克创新(300866) - 股东建议推选本公司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12:3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2.1.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参 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押后,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 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3.1.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提 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股东向公司提出的临时书面提案应当在股 东会召开十日前送达公司。 3.2. 该书面提案必须:(i) 包括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 的个人资料;及 (ii) 由候选人签署以表示其愿意接受委任和同意公布其个人 资料。 3.3. 递交提名通知的期间应由寄发举行有关选举之股东会之有关通告翌日开始, 但不得迟于该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七日结束。 3.4. 为了让公司的股东有充足时间考虑有关选举候选人为公司董事的建议 ...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1-11 12:31
审计机构聘请 - 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毕马威为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议案[2] -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 - 备查文件为相关会议决议[6]
安克创新(300866) - 股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12:3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息政策(草案) 1 2. 整体政策 2.1. 本公司股息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息分配政策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 宣派股息考虑因素 1. 目的 1.1. 本政策旨在向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订立指引,以决定是否宣派、支付股息及向本公司股东支付 之股息水平。 4. 批准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2 3.1. 董事会在宣布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本公司之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本公司预期营运资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及未来扩展计划; 本公司现时及未来的流动资金状况;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之经济状况及其他内在 或外在因素;及 董事会认为适当之任何其他因素。 3.2. 本公司派付股息亦须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3. 每年股息支付率会有所不同。本公司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将支付任 何特定金额之股息。 4.1 ...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1-11 12:31
|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5-11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57 |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工商 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办理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限制性股票 2,001,676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
安克创新(300866)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12:31
多元化政策 - 公司列出董事会提名董事及实现多元化方针政策[3] - 致力于为雇员缔造包容环境,提供平等机会[5] - 评核董事候选人考虑多元化观点等因素[6] 目标与执行 - 志在建立多元化组成,目标是董事会性别均等[8] - 提名委员会按程序履职,定期检讨政策[10] - 公司每年评核及汇报多元化执行情况[10] 政策生效 - 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14]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新增办公地址及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2025-11-11 12:31
|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5-1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57 |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办公地址及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应公司战略规划,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近日在"深圳市宝安区雪花科创城润智研发中心 1 栋"增设一 处新的办公地点,董事会秘书联系地址将同步变更,同时投资者热线电话将变更 为 0755-23017330。 除新增办公地址以及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邮编外,公司注册地址、 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变更后的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雪花科创城润智研发中心 1 栋 邮编:518101 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 变更事项,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1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2 投资者热线电话: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