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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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18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2] - 过往任职出席率不达标不得被提名[1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2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1] - 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21][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2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32]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33][34] - 在专门委员会中占比及职责要求[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要求[35] - 公司提供资料及会议资料保存要求[39] - 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独立董事津贴与报告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4]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41][4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订[47]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8]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49]
卡倍亿(3008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申请流程 - 相关人员认为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书面申请[8] - 董事会秘书处收到申请后审核并上报[13]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6]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投资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6种情况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在权限内授权管理层[9][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收集信息等,财务部门负责后续管理,行政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实施部门[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对象和提供资金流量,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6]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门初步评估并报董事会初审,通过后调研论证,按权限审批[18] - 已批准的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合同协议经审核批准后签署[21][23] 投资监督与管理 - 财务部门按投资项目编制实施计划,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等,项目实行季报制[20][27] - 审计委员会等对投资项目监督,违规提纠正意见,重大问题提专项报告[28] - 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由行政部门自预选到竣工移交整理归档[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出现时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1]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1] 人员派出与财务核算 - 公司对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对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24]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5]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按规定审计[25]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5]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第五 条、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 结束。 第九条 本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委员会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8 09:01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
卡倍亿(30086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18 09:0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名、性别、年龄、 ...
卡倍亿(3008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 关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 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 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 ...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09:0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 战略的发展需要,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 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卡倍亿(30086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18 09:01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制度[2]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3] - 禁止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并列举六种方式[4] 担保与审批责任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5] - 资金使用执行谁审批谁承担责任[6] 检查与审计 - 财务与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核查情况报告[6] - 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交易提审计报告并报董事长[6] 占用处理措施 - 发生占用董事会应追回资金和占用费并报告监管部门[6] - 资金被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7] - 外部审计师审计时对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