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股东宁波立溢计划减持不超公司总股本的2%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1] - 减持时间窗口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1] 减持具体细节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1] - 计划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1]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