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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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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勇)
2024-04-25 12:4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8月16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涂勇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出席与实际出席次数均为10次、2次,无委托和缺席[6] - 2023年对提交董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5]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6] - 希望公司2024年更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16]
测绘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2:47
业绩总结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25日对测绘股份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数据相关 - 深圳舆图科技2023年初余额147.39万元,累计发生8.60万元,年末余额155.99万元[9] - 上海舆图科技2023年初余额400.00万元,累计发生及偿还17.40万元,年末余额400.00万元[9] - 江苏天圆地方环境产业2023年初余额1200.00万元,累计发生35.04万元,年末余额1235.04万元[9] - 其他关联方2023年初余额547.39万元,累计发生1208.60万元,利息52.44万元,偿还17.40万元,年末余额1791.04万元[9]
测绘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2:4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股东净利润4494.67429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2701.223204万元[15] - 2023年度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001.632201万元[1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15577.92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派现1557.79266万元[17] 授信申请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29] 会议与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4月25日召开,11项议案均3票同意通过[3][6]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7][10]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报告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7]
测绘股份:测绘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787.326万元[6] -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787.3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6] 股东信息 - 南京高投科技有限公司认购39599096股,持股比例65.9985%,出资时间2017.03.19[12] - 2017年3月19日净资产折股合计6000万股,占比100%[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胡凯蕾持股726079股,占比1.21%;王天予持股242026股,占比0.4%[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可减少注册资本[30][28]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除外,收购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29][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136][13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8][13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0]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5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60][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16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测绘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2:47
审计报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14Z001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 105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计 报 告 容 ...
测绘股份(30082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测绘股份,股票代码为300826[18]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155,779,266股[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65,970,458.81元,净利润为44,946,742.91元,较上一年下降7.92%和36.94%[20]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558,129,168.20元,净资产为1,292,654,136.79元,较上一年增长15.38%和19.64%[20]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92,835,168.02元,净利润为27,107,679.98元[21]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总计为6,530,168.99元[23] 行业发展趋势 - 未来,地理信息服务业产业链结构可能会变长,地理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有望成为独立增值的产业链环节[28] - 公司发展方向是向智能测绘、泛在测绘与知识服务为一体的新一代测绘体系发展[29] -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行业是大数据行业的基础,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相互融合,互相促进[30]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的主营业务覆盖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以时空信息测量为主要技术特征,提供从数据采集到产品化应用的一体化服务[52] - 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工程测勘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三个类别,服务对象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单位、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53] - 公司在信息化专业板块依托技术及时空信息资源优势,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努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54]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发展愿景是成为一流的智慧城市数字资产信息技术综合服务提供商,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数字资产智库服务[165] - 公司将重点构建公司级数智化服务平台,融合各专业板块数据底板,构建智慧城市基础数据平台,并通过数字孪生平台实现智慧化决策场景应用功能[166] - 公司将围绕核心数据资产,将传统业务和信息化有机融合,致力于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治理模式,推动数字经济及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167]
测绘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2024
2024-04-25 12:47
(2024 年 04 月修订)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0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市测绘勘察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
测绘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2:47
| 证券代码:300826 |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7 |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 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储征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 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 ...
测绘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12:47
内部控制评价 - 测绘股份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17]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有效运行机制[19] - 公司设立多个职能部门形成相互制约管理体系[21] - 公司设立审计部监督内部控制有效运行[22] 管理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政策,依经营业绩增长提高员工待遇[25] - 公司制定资金收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系列管理制度[30][32] - 公司建立合同、科研、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34][35][41]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资产总额、利润总额等潜在错报比例认定[5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及人员流失比例认定[53][54][55]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56][58]
测绘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公告
2024-04-25 12:47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4560万元,修订后为15787.326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14560万股,修订后为15787.326万股[2] 人员提名与任职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董事与监事规定 - 公司董事辞职特定情形下原董事仍履职[3] - 公司设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5]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监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讨论[6] - 公司股东等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6] - 独立董事行使章程规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等事项[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净利润[9]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0]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多环节决定[10] 章程相关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1]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1] 备查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2] -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修订的章程为备查文件[1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