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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3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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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89%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7 14:1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68,050.55元,同比增长26.89%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96,512.59元,同比下降11.60% [1]
华辰装备(300809.SZ):前三季净利润4331万元 同比下降25.4%
格隆汇APP· 2025-10-27 13:43
财务业绩概览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54亿元,同比增长20.9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1万元,同比下降25.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72万元,同比下降25.52% [1]
华辰装备前三季度营收3.54亿元同比增20.96%,归母净利润4331.26万元同比降25.40%,净利率下降7.79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7 12:2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54亿元,同比增长20.96% [1] - 归母净利润为4331.26万元,同比下降25.4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472.41万元,同比下降25.52%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6% [2] - 毛利率为30.90%,同比上升0.93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2.23%,同比下降7.79个百分点 [2] - 第三季度单季毛利率为28.77%,同比微升0.08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0.60%,同比下降4.43个百分点但环比上升3.16个百分点 [2] 盈利能力与费用分析 - 期间费用为7323.69万元,同比增加2237.47万元,期间费用率为20.68%,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47%,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8.38%,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6.62%,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1.33% [2] 估值与市场指标 - 以10月27日收盘价计算,市盈率约为201.92倍,市净率约为6.00倍,市销率约为20.00倍 [2] - 股东总户数为2.49万户,较上半年末下降1962户,降幅7.30%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35.43万元增加至43.61万元,增幅23.08% [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86.59%,维修改造业务13.01%,其他0.40% [3] - 所属申万行业为机械设备-通用设备-机床工具,概念板块包括新型工业化、工业母机、机器人概念等 [3]
华辰装备(30080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财务资助额度与期限 - 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借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 - 每笔财务资助期限最长为一年[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特定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7] 其他股东责任 - 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8] 逾期处理 -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提供资助[11] - 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重新履行报批程序[12]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和提出资助计划[14] - 办理相关手续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跟踪财务资助对象经营、财务状况并及时回收款项[15] - 财务资助对象出现问题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董事会[15] - 债务到期不能还款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解决建议[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15][17] - 内审部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法务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18]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华辰装备(3008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 多项交易指标占比或金额达一定标准由总经理决定[9][10][11] 工作计划与会议 - 高管按年度经营计划制订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15] - 年度计划征求意见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通知提前一天发[18][4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结束后两工作日呈报董事会[20] 经营报告与细则生效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逐级上报[22] - 报告期利润与预算差异达一定范围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2]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华辰装备(3008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7 11:05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可对任期内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等人员提出人选调整方案并变更[4] - 子公司董事等人员违反义务造成损失应担责,涉嫌犯罪依法追责[6] - 公司在会计年度完结后评价子公司董监高履职并提考核方案[6]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母公司报告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9] - 母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报告活动实施管理控制[9] - 公司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并委托审计其财务报告[10] 战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3]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应配合执行[15]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及报送定期报告[1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后续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2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董事会秘书资格 - 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及培训[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4] 董事会会议 - 传真方式召开后,董事五日内寄文件给秘书[9] 董事会秘书任免 - 特定情形公司一个月内解聘[12] - 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董事会秘书管理 - 报酬奖惩由董事会决定,工作由其考核[15] - 违规应依法担责[15] 细则相关 - 未尽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7]
华辰装备(30080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捐赠管理 - 公司对外捐赠遵循合法合规等原则[4]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等工作[6] - 财务部门建台账并处理账务[7] 捐赠类型与财产 - 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等[8] - 可捐赠财产有现金等[9] 审批流程 - 连续12个月累计未超1000万由董事长批准[12] - 超1000万或达标准由董事会审议[12] - 达股东会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批准[12]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成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和执行决议[4][9]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程序后报董事会[9]
华辰装备(3008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7 11:05
重大差错认定 - 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利润差错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属重大差错[7] - 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属重大差异[8]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8] - 符合特定标准、重大会计政策未按规定披露属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对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5] - 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内容,对准确性、完整性负责[6] 变更与更正 - 公司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更正,应披露原因及影响[9] - 公司更正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9]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5] - 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调查原因、认定责任并提处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对会计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事项作专门决议[19]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20] 其他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有关法律等规定[16] - 制度与法律等相抵触时以法律等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特定情形应从重或从轻处理责任人[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