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3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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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成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和执行决议[4][9]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程序后报董事会[9]
华辰装备(3008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7 11:05
重大差错认定 - 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利润差错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属重大差错[7] - 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属重大差异[8] - 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8] - 符合特定标准、重大会计政策未按规定披露属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对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5] - 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内容,对准确性、完整性负责[6] 变更与更正 - 公司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更正,应披露原因及影响[9] - 公司更正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9]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2]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5] - 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调查原因、认定责任并提处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对会计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事项作专门决议[19]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20] 其他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有关法律等规定[16] - 制度与法律等相抵触时以法律等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特定情形应从重或从轻处理责任人[17][18]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1:05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兼任总经理的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范围 - 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6] - 审议经营计划、投融资和预决算方案[7]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8]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9] 信息披露 - 特定时点或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并公告[4] - 计划转让提前15日报告披露,完成与否2日内公告[9]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9]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0] 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秘每季检查买卖披露,违规及时报告[10] - 违规交易公司可处分、索赔,涉罪移送司法[12]
华辰装备(3008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华辰 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 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 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 ...
华辰装备(30080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华辰精密装 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 ...
华辰装备(3008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1:0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人,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审计人员配置 - 配置2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4]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审计检查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审计职责 -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3]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7]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19]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人员奖惩 - 对认真负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23] - 发现重大问题按规定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华辰装备(3008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 分别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四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 ...
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5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 ...
华辰装备(3008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1:0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需有独立法人等多项资格[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官网发布选聘文件[7][8] 选聘程序与评价 - 程序含提要求、审资料等,聘用期一年可续聘[8]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9] 后续管理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否定意见应改聘[10] - 更换后一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说明[12] 监督与制度实施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违规按规定处理[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