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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1:21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独立董事工作安排 - 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实地考察[3] - 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资料[3] - 沟通审计问题[3] - 独立董事发布独立意见[4] 评估与津贴 - 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专项意见[4] - 上市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4][5]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6]
天迈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11:21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上述激励对 象归属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67,851,000 股变更为 68,039,587 股。 | 第二十条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 公司股份 ...
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1:21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具有规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1]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关联交易事前认可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关联交易程序规定[14]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6] 关联交易表决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2] 变更募资用途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7][18] 关联交易审慎处理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审慎定价,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24]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24] 关联交易公告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多方面内容[28] 交易文件提供 - 公司交易需提供公告文稿、协议书等相关文件[29] - 公司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3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及其协议履行监督职责[32] 经营性资金往来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2] 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董事等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挪用资金并及时提请处理[32]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3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制度执行与修改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大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天迈科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3-10-27 11:21
业绩总结 - 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04,261.54元[2] - 实际核销应收账款55,500.00元[3] - 计提减值减少本期利润总额3,004,261.54元[5] 其他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6]
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1: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培训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提名人关注候选人过往履职出席会议情况[12] - 候选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6] - 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人数不足,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35] - 对二十一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7] - 持续关注特定决议执行情况并报告[27]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43]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48]
天迈科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7 11:16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拟修订制度11项,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 - 修订后制度全文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1:16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
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1: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须遵循法规和细则规定[20] - 应有记录,委员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8]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1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 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工作细则相关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3]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时应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天迈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08-16 10:34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 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价格:13.74 元/股。 4.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142 人,包括公告激励计 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 术(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激 ...
天迈科技(300807)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09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3,728,452.14元,同比下降23.1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92,348.67元,同比下降55.7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812,763.97元,同比下降3.57%[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91,335.96元,同比增加50.83%[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股,同比下降54.29%[13] - 稀释每股收益为-0.54元/股,同比下降54.29%[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32%,同比下降2.36%[13] - 总资产为697,819,885.47元,同比下降10.2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0,314,529.96元,同比下降5.88%[1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33,649,525.87元,同比下降15.48%[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26,623,421.73元,同比下降3.16%[3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91,335.96元,同比增加50.83%[3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3,728,452.14元,同比下降23.2%[130]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96,316,522.27元,同比下降9.8%[131] - 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6,364,642.04元,较2022年同期的-23,559,545.59元进一步扩大亏损[131]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26,623,421.73元,同比下降3.2%[131] - 2023年半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9,892,293.65元,同比增长46.8%[13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3,713,833.90元,同比增长14.2%[133] - 2023年半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3,637,059.62元,同比下降31.5%[13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92,348.67元,较2022年同期的-23,423,621.82元进一步扩大亏损[131] - 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较2022年同期的-0.35元进一步下降[132] - 2023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91,335.96元,较2022年同期的-62,827,346.93元有所改善[134] - 2023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65,037.93元,较2022年同期的-3,429,289.09元有所下降[134] - 2023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82,450.66元,较2022年同期的19,937,328.91元大幅减少[134] - 2023年半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9,969,297.52元,较2022年同期的41,710,942.14元显著增加[134] - 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73,473.09元,较2022年同期的-56,810,776.49元有所改善[135] - 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37,169.89元,较2022年同期的20,757,847.00元有所下降[135] - 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91,737.42元,较2022年同期的-62,671.09元大幅减少[135] - 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968,257.96元,较2022年同期的33,215,284.53元显著增加[135] - 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为138,628,203.63元,较上年年末的138,628,203.63元保持不变[136] - 2023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4,806,904.26元,较上年年末的595,303,055.15元略有下降[136]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60,288,500.07元,较2022年同期的601,665,534.02元下降6.88%[138][139] - 2023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102,135,854.96元,较2022年同期的147,138,752.40元下降30.58%[138][139] - 2023年上半年资本公积为363,025,228.05元,较2022年同期的359,093,632.71元增加1.09%[138][139] - 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8,663,938.19元,较2022年同期的-23,423,621.82元有所改善[142][139] - 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1,503,823.48元,较2022年同期的2,059,834.30元减少26.99%[142][139] - 2023年上半年期末余额为585,475,580.51元,较2022年同期的580,165,822.73元增加0.91%[143][14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为-2,370,144.77元[144] - 公司所有者投入资本为2,059,834.30元[144] - 公司本期期末余额为594,408,187.81元[145] 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卫星定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17] - 2022年末全国拥有公共汽电车70.32万辆,其中纯电动车45.55万辆,占公共汽电车比重为64.8%[17] - 2023年1-6月,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量为198.65亿人次,同比增长4.6%[17] - 2022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18] - 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放约占全国终端碳排放总量的15%,其中道路交通碳排放占比约为82%[18] - 2023年1月,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电动化比例力争达到80%[19] - 2021年末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70.94万辆,纯电动车占比59.1%,未来将有14.82万辆公交车需要进行电动化替代[19] - 交通运输部提出到2025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中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的城市数量达到60个[19] - 2023年1月,交通运输部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包括河北省唐山市等30个城市[19] -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智慧交通行业是车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的新兴业态[19] - 2022年5月,交通部发布通知,要求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品质[20] - 2022年4月,交通部、国家铁路局等四部门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21] -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20%[22] -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3] - 公司在智能公交调度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公交收银系统等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累计为400多个城市、70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服务[24] - 公司业务覆盖公交调度、智能排班、客流分析、主动安全、车载监控、驾驶员行为监控、智慧收银、公交ERP、新能源充电、电子站牌等公交全业务流程,实现各系统数据融通、协同运行,提高运营效率和智能化水平[25] - 公司开发出以车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多项产品和解决方案,积极拓展出租、冷链物流等智能交通其他细分领域业务[25] -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公交、轨道、出租、长途客运、公共自行车、水上巴士、货运、物流和公路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数据,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运营、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力度[25] - 智慧公交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数据决策大脑、智能调度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助收银系统等子系统,实现全业务流程智能化运营[25] - 城市公交智能调度解决方案基于GIS、GPS/BDS卫星定位技术、CAN数据总线技术、无线通讯、智能排班等核心技术,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和乘客满意度[26] - 公交一体化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综合人、车、路、场站等要素,结合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等管理措施,提升安全生产能力[26] - 城市交通电子支付解决方案支持IC卡、二维码、银联云闪付、以及人脸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满足乘客多样化支付与便捷出行的需求[27] - 商用车智能座舱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提高商用车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性[28] - 新能源充电运营解决方案涵盖直流分体式、直流一体式、交流落地式、交流壁挂式等交直流充电产品,满足多车型的充电需求[29] - 智慧货运配送整体解决方案为管理部门提供行业管理、分析、决策依据,为物流企业运营发展提供助力[31] - 公司累计为400多个城市、近700家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34] - 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50%,拥有600余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3] - 公司计划继续加强车联网方面的研究,拓展至智能交通其他领域,提高用户粘性和核心竞争力[32] -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和“集中采购”两种采购模式,以降低原材料库存和采购成本[32] -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结合自主生产与外协生产,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32] -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通过公开招标或商务谈判达成销售协议[32] - 智能调度系统营业收入为21,281,495.86元,同比下降32.06%,毛利率为29.79%,同比下降17.57%[37] - 智能公交收银系统营业收入为17,071,238.01元,同比下降6.70%,毛利率为44.23%,同比下降0.05%[37] - 软件产品及其他营业收入为7,863,987.47元,同比下降17.16%,毛利率为56.23%,同比上升7.30%[37] - 公司计划通过智能座舱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入汽车电子产业链,推动战略转型[47] - 公司积极拓展智慧出租、智慧环卫等智能交通细分领域业务[47] - 公司已发布简易程序发行股票预案,以丰富产品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47] - 公司总部位于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10号楼106-606号房、108-608号房[146]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148]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公交调度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公交收银系统、充电运营管理系统[148] 财务风险与管理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存在回收风险,可能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入[47] - 公司销售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较高[47] -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资金及时回笼[48]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以提升核心竞争力[47] - 公司面临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可能影响业务发展[47] - 公司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适应研发提升和市场拓展需求[48]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42名激励对象1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12日[54] - 2022年5月11日,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4] - 2022年9月28日,公司调整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2年和2023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54]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56] -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57]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58] - 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建立了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59] -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为员工搭建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帮助员工成长和提高[59] -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日常环境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59] - 公司依法经营,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地方政府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5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建国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1] - 实际控制人田淑芬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2] - 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瑞信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而定[6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行政处罚或司法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计划[6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30日内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6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并严格自律约束职务消费行为[69] -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并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的全部支出、罚款、滞纳金、赔偿及费用[7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保证不从事或投资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7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或业务,公司将享有优先购买权[72] - 公司承诺在股东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73][74][75][76] - 公司承诺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若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3][74] - 公司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4][76] - 公司承诺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承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75][7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0]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81] - 公司与副总经理肖萌萌合资设立“天迈智行(郑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198万元,占比66%[90] - 公司与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总金额为3810万元,已完成项目并累计回款1905万元[98] - 公司与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总金额为3408.65万元,已完成项目并累计回款340.87万元[99] - 公司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87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0,875股,股份总数保持不变[103] - 公司高管郭建国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8,967,260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05] - 公司高管张国安持有的限售股份为50,625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06] - 公司高管许闽华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01,250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07] - 公司高管徐玲持有的限售股份为4,500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08] - 公司高管宋阳持有的限售股份为12,000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09] - 公司高管司爱军持有的限售股份为2,400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1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997人[115] - 郭建国持有公司37.27%的股份,持股数量为25,289,680股[115] - 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14.85%的股份,持股数量为10,075,560股[115] - 郭田甜持有公司3.42%的股份,持股数量为2,321,240股[115]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1月1日的114,058,342.71元减少至2023年6月30日的80,601,298.84元[126] - 应收账款从2023年1月1日的196,074,681.26元减少至2023年6月30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