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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4:15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编制《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程序合法有效[1]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需股东大会审议[2]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规定,设业绩考核[3] 实施意义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次计划[4]
宇瞳光学(300790)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14:15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107,548,714.45元[1]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73,459,718.25元[1] - 2025年半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773,459,718.25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1] - 以371,005,481股为基数派现18,550,274.05元(含税)[1] - 预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6]
宇瞳光学(3007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06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四)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宇瞳光学(3007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4:0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制度。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 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 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而向被投 资单位投放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权等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 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 ...
宇瞳光学(3007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8 14: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第10号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第18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 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宇瞳光学(3007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0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 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架构、人数、组成和 选择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
宇瞳光学(3007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4:06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及《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 拒绝。 第四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限,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 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下列 ...
宇瞳光学(30079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8 14:0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激励员工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致力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 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 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 ...
宇瞳光学(30079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8-28 14:0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制定《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第二条 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及董事会认为 ...
宇瞳光学(3007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4:06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 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 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兼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