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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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负责中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 人员构成与产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提名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4][9]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14]
唐源电气(3007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内幕信息含重大资产买卖、股东情况变化等[7][8] 档案管理 - 内幕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一事一记[10]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保存[13]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3]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知悉信息后填登记表交董事会备案[13] - 违规视情节追责,严重时辞退并报告[20] 保密措施 - 签保密协议提示知情人保密[16] - 接待媒体签承诺书防泄露[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施行[23][2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2]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多程序[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多样,可多种方式召开[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程序 - 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薪酬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2][6]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9][11]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资料提供 - 人力资源部为委员会提供公司财务、业绩等资料[8] 决议与生效 - 会议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16]
唐源电气(3007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相关方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3]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4] - 信息披露应遵循依法、及时公平、内容真实等原则[6] 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3]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2] - 公司应在经董事会批准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定期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披露工作[19]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相关文件报送交易所,经审查后披露决议公告[31]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的2天前公告[32] 重大事项披露 -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公司需及时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4] - 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3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管等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45]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责任人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5] - 公司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并追究赔偿责任[4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5]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45] - 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公司应报送监管或司法机关处理[46] 其他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3]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14]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应披露重大信息时需通报并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邮编610046,电话028 - 85003300,传真028 - 61511663[4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唐源电气(3007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是关联人[2][4]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4][5]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等原则[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批准[8]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未达30万元,由董事长批准[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如现金认购、承销发行、领取股息等[1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5]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相同[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6] - 时间为2025年6月[16]
唐源电气(3007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原则上不得设置选聘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自身监督报告[7] - 对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0]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17]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7] 聘用期限与更换 - 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涉及公司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21]
唐源电气(3007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2]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股东[25]
唐源电气(3007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2] 职责与权限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9] - 多项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多项职责,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指导监督审计部门,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
唐源电气(30078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7-01 12:3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董事选举适用细则[2] 董事选举要求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法规和规章,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书面同意[4] - 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乘对应应选人数[8]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累积投票额不能交叉使用,选票只能投给候选人[8] - 所投选票数不得超总票数,超则无效[10]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10] 选举后续安排 - 当选人数不足且未达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0]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多者当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