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3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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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亏损988.17万元,收窄59.97%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2:3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59亿元 同比增长22.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88.17万元 同比收窄59.9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986万元 同比收窄64.96% [1] - 基本每股亏损0.05元 [1]
国林科技(300786.SZ):上半年净亏损988.1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8 12:1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2.59亿元 同比增长22.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88.17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986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 [1] 经营数据 - 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增幅达22.99% [1] - 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均呈现亏损状态 亏损金额接近千万元级别 [1]
国林科技(300786)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1:2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作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国林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国 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50,000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26.0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 ...
国林科技(300786)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融资审批 - 资产负债率不超70%,单次或累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超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或累计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8] - 其他融资情况依据授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8] 担保规定 - 可对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保单位等提供担保[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前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12]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有表决要求[17][18][1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的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1]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核程序[21]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被担保方签订,经办人员需持相关决议及委托书[25] - 财务部是融资及担保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合同订立后交至财务部登记管理[28] 资金与风险处理 - 融资资金变更用途,由资金使用部门申请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批准程序[31] - 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了解原因、制定应急方案,展期需向董事会报告[32] - 若被担保方出现问题,财务部应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28]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债权人主张担保责任时,财务部应启动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3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36] 违规与制度实施 - 违反制度办理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的人员,董事会视情况给予处分[3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39]
国林科技(3007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除证券等投资外,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审议,达股东会审批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会[8] 投资流程 - 证券事务部负责遴选投资项目并进行可行性研究[11] - 总经理召集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可行性报告等文件,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13] 重大投资定义 - 重大投资项目指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项目[17] 投资档案 - 投资项目档案保存10年[18] 投资处置 - 公司在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转让对外投资[22]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全面清查被投资单位财产等[22]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2] -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专门机构评估[22] - 财务部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2] - 处置对外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办理[22]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项目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3]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国林科技(3007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 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授权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1 名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
国林科技(3007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任职不符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任,否则投票无效[14] - 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3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第20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第21条所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6] - 因故不能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6]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30]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相同[36]
国林科技(30078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关联交易审批额度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深交所认为必要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审议程序与披露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前披露关联关系,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其他规定 - 参与公开招标等、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证券等交易可免于相关审议或义务[23][24] - 经批准关联交易实施中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相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国林科技(3007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7] - 50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长和总经理审批,以上需董事长审批[13] - 500万元以下支付款项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以上需董事长审批[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调整并披露[14]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5]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16] - 使用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6] 协议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涉及募投项目采购合同3个工作日内备案[13]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不质押[20]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20] - 补流到期归还专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29]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30] 其他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30] - 超募资金在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3] - 有募集资金使用需专项审核[2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34]
国林科技(3007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特定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特定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新董事候选人提案[8] 投票权与当选条件 - 选举董事投票权数=持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11]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3]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未确定全部董事,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4] 细则说明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