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3007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国林科技国林科技(SZ:300786)2025-08-28 10: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任职不符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任,否则投票无效[14] - 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3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第20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第21条所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6] - 因故不能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6]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30]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相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