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30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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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3006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规定 - 辞职或被解职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定期提前三日、临时提前两日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职务[15] 职责与生效 - 提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尊重其聘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7][9] - 本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与解释[19]
万马科技(3006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10]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2]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13] - 信息报告人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含原因、协议等[14]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董秘办负责管理及披露[15]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17]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7]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人进行信息披露培训[1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8]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万马科技(300698)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内审工作汇报 - 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21] 工作计划与报告提交 - 内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 - 内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内部控制情况评估并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流程时间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5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3] - 审计终结内审部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3]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3]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14] - 审计终结内审部应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4] 其他规定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审计重点内容 - 内审部进行财务收支和经营审计时,重点审计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经营业绩真实性等内容[18] - 内审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重点关注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内容[18]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9]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重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1]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重点关注关联方名单等多方面内容[20][21] 内部控制与考核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8]
万马科技(3006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025年8月修订[1][15]
万马科技(30069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5 14: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
万马科技(3006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五) ...
万马科技(30069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下列 ...
万马科技(3006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第一条 为规范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万 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的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
万马科技(300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 ...
万马科技(3006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4: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