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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4-12-09 13:0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朗新集团拟发行股份购买无锡朴元持有的邦道科技10.00%股权[6]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邦道科技90%股权,拟收购剩余10%股权[14] - 朗新集团自交易交割日起拥有邦道科技100%股权,将在2025年10月28日前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22] - 无锡朴元转让邦道科技10.00%股权,交易价格32,400.00万元,股份支付金额21,24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1,198.6455万股[36] 数据相关 -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及审计基准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7] - 本次交易报告期变更为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1月至6月[7] - 无锡朴元首期出资500万元于2015年12月实缴,其余500万元未缴纳[14] - 翁朝伟在无锡朴元出资金额为623.60万元,占出资份额比例为62.36%[14] - 邦道科技全体股东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缴纳首期2500万元,剩余2500万元应在设立后十年内(2025年10月28日前)缴纳[20] - 2024年6月13日朗新集团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083,541,993.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8元现金,发行价格调整为17.72元/股[34] -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票数量总计1,198.645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9%[35] - 邦道科技与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诉金额为162.3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且被告已支付判决款项[50] 未来展望 - 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4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邦道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新增3项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6]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交易后邦道科技新员工激励按上市公司层面整体股权激励安排实施[28] 会议审议 - 2024年9月23日朗新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交易有关的议案[39] - 2024年11月4日朗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交易有关的议案[39] - 2024年12月9日朗新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40] 审计与法律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邦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4 - 00626号)[7] - 卓信大华出具《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2344号)[8]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原法律意见书[6]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14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6]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6]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6月7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6]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修订稿)[6] - 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自2024年9月6日起被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公司聘请大信为审计机构且已完成备案[55] 其他事项 - 邦道科技1家参股公司换发营业执照,股东名称变更,邦道科技持股情况未变[43] - 邦道科技及控股子公司2项承租房产续期,租赁面积分别为640.92㎡和128.47㎡,租赁期限为2024 - 09 - 30至2025 - 09 - 29[45] - 邦道科技及控股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10%及15%,增值税税率为13%及6%等[47] - 邦道科技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分别享受重点软件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49] - 邦道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重大行政处罚[51] - 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除部分关联方外,邦道科技主要供应商与相关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57]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方朗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应收款等,无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9] - 本次交易方案内容符合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60] - 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批准及授权,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60] -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具备必要资格[61] - 2015 - 2018年翁朝伟存在受让和转让无锡朴元出资份额情形,符合《合伙协议》约定[26] - 自2018年9月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无锡朴元出资结构和翁朝伟出资份额未变[26] - 翁朝伟持有的无锡朴元出资份额不存在代持[27] - 无锡朴元承诺因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37]
朗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24-12-06 09:28
股权质押情况 - 无锡朴华本次解除质押697万股,占所持股份5.51%,占总股本0.64%[1] - 无锡朴华持股12640.266万股,比例11.64%,累计质押占所持47.92%,占总股本5.58%[3] - 徐长军持股3828.6207万股,比例3.53%,累计质押占所持37.64%,占总股本1.33%[3] - 无锡群英持股3824.542万股,比例3.52%,累计质押占所持42.91%,占总股本1.51%[3] -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079.6126万股,比例2.84%,累计质押占所持49.90%,占总股本1.42%[5] -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884.5519万股,比例2.66%,累计质押占所持51.92%,占总股本1.38%[5] -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664.6277万股,比例2.45%,累计质押占所持23.08%,占总股本0.57%[5] - 控股股东等共持股30902.6849万股,占28.46%,累计质押占其持股41.38%[6] 股份限售冻结情况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1441万股,占已质押11.27%[5]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1430.4655万股,占未质押7.90%[5]
朗新集团: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4 10:2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4日15:00在无锡召开[3]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343名,代表股份527,752,610股,占比48.6160%[7]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202,934,287股,占比18.6941%[9] - 网络投票股东340名,代表股份324,818,323股,占比29.9219%[10]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27,114,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91%[13] -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527,482,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9488%[14] -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27,255,760股,占比99.9059%[15]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27,172,360股,占比99.8901%[15]
朗新集团: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4 10:25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10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两次股东大会涉及相关 提案的名称如下: |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 | --- | --- | | 12.00《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 1.00《关于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 所的议案》 | 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
朗新集团: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04 10:25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4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议案[1] -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7,292,627股[1] - 2024年12月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 - 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991,202,966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1,202,966元[1]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朗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2024-11-22 10:19
股份解除质押 - 无锡朴华等多家解除不同数量质押股份,如无锡朴华分别解除436.45万股等[1][5] - 徐长军解除不同数量质押股份,如112.223万股等[1] 股份质押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2日,无锡朴华累计质押6754.1万股[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持有43.64%[9][10] 风险情况 - 本次质押解除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10]
朗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8 12:03
会议信息 - 朗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1]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1] 议案决议 - 会议一致通过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 - 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朗新集团: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4-11-18 12:03
股份回购 - 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7,292,627股股份[2]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价格不超14元/股[2] - 2024年7月15日首次回购820,500股[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回购17,292,627股,占总股本1.5930%[6] 股份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占比从3.15%升至3.20%[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占比从96.85%降至96.80%[8] - 总股本变动前1,085,553,508股,变动后1,068,260,881股[8]
朗新集团: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8 12:0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10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经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市场信息, 基于审慎原则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确认聘请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 ...
朗新集团: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8 12:03
股份与资本 - 拟注销回购股份17,292,627股[2] - 原注册资本100849.5593万元拟变更为99120.2966万元[4] - 原股份总数100849.5593万股拟变更为99120.2966万股[5]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拟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4] 会议与审批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 - 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