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30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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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3006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非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不合规,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0]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20] - 对年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1]
富满微(3006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与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机构[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等责任[3] 登记备案 - 公司重大事项需填写登记备案表和制作备忘录[13]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7] 知情人要求 - 内幕信息未公开前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19]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等[20]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责[22] - 发现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23] 制度执行 - 制度与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5]
富满微(30067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8 11:5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 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 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 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 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中公司各个层级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富满微(30067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11:5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应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6] 选聘流程 - 公开选聘通过官网等发文件,确定响应时间并及时公示结果[7] - 审计委员会调查后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7]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 其他规定 - 改聘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深圳证监局书面报备[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违规严重的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14]
富满微(3006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3] 暂缓豁免情形 - 涉及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后续处理要求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6] - 审慎确定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8] - 登记相关事项并十日内报送材料[8][9] 违规处理措施 - 不符合规定或违法按相关法规处理[11]
富满微(30067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与一般两类[4][5]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6] 舆情处理流程 - 重大舆情向组长报告,必要时报监管部门[11]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灵活处置[13]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7]
富满微(300671)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8 11:59
信息披露对象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定期报告披露变更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4] - 深交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变更申请[14] 定期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3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2]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1] 报告义务履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28] 沟通与监督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9]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披露[32] -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4] 资料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资料档案和公告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7][38] 内部控制与发布渠道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9] - 公司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41]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41] 报送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41]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4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证监会可采取多种监管措施[4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7]
富满微(3006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1:5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富满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富满微(30067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1:59
公司治理 -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听取重大事项汇报[4]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4]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4] - 加强与事务所书面沟通[4] - 表决报表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内控评估 - 评价内控情况并形成报告[6] - 报告包含内控制度健全性等内容[8]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
富满微(30067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9
委托理财额度规定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比超50%且超五千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其他规定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不超额度[7] - 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操作与管理 - 以公司等主体名义设账户,不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操作[6]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含可行性分析、询价等[9]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