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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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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1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 达方式向公司全体 3 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 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 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09:19
独立董事:钱美芳、陈易平 一、对《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2、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15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
鹏鹞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1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 达及即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 5 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鹏 鹞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
鹏鹞环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09:17
激励计划与议案审议 - 2023年2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2] 分红与回购 - 2023年6月7日以768,446,8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46906元现金[1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5653094元/股[15] - 回购注销15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价款38.479641万元[16][18] 其他 -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19] - 需进行信息披露及相关登记事宜[21]
鹏鹞环保: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6 09:17
回购注销情况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5653094元/股[4] - 回购价款为38.479641万元[4]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4] 权益分派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768,446,8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46906元现金[7] 股本变动 - 调整后总股本将由79,247.6982万股减少至79,232.6982万股[10][11] 股份比例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数量23,487,500股,比例2.96%[1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比例97.04%[12] 其他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2] - 本次董事会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万股[16] -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登记事宜[17]
鹏鹞环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09-14 07:42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投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如下: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宜兴鹏鹞 | 21,670.215 | | | 9,47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资有限 | | | 27.34% | | 43.73% | 11.96% | 0 | 0 | 0 | 0 | | | 万股 | | | 万股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 | | 413.708 | 万 | | | | | | | | | | 陈宜萍 | 股 | | 0.52%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2, ...
鹏鹞环保: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3-09-10 08:20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发掘并投资环保产业链优质项目,获取 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鹏鹞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投资人民币 28,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参与设立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鹏鹞弘盛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0),鹏鹞弘盛基金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鹏鹞弘盛基金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出具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 ...
鹏鹞环保: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3-08-14 07:54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70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发掘并投资环保产业链优质项目,获取 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鹏鹞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投资人民币 28,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参与设立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 成设立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 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RW10A2W 2、名称: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有限合伙 4、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关于参与设立 ...
鹏鹞环保(300664)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0 16:00
市场风险 - 公司在新型环保装备、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等新兴领域的市场推广和业务拓展存在进度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3][55] - 公司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水处理等领域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对手众多[3][55] -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污水和供水处理,水处理质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污水厂因前端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未被发现的风险[4] 经营管理 - 公司的管理规模和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经营管理要求不断提高[4] - 公司长期专注于环保水处理领域,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一站式服务,拓展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业务[19] - 公司长期致力于水处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不断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制度[26] 财务数据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88.33亿元,同比下降6.2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4亿元,同比增长26.56%[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同比增长89.32%[14] -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78.75亿元,同比下降2.44%[14] -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29亿元,同比下降0.88%[14] 业务模式 -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BOT、BT、TOT、PPP和委托运营等模式[21] -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获取合理利润,包括环保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服务、工程承包服务、环保水处理设备销售等[23] 资产情况 - 公司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占比为7.92%,同比下降3.29%[39] - 公司长期应收款占比为30.23%,同比下降1.61%[45] -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包括货币资金、长期应收款和无形资产,合计达到1,268,674,512.07元[47] 环保项目 -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运营污水处理厂,为当地水环境改善和节能减排做出重要贡献[89] -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连续资助地方困难户,参与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90] 风险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3]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94]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与多家企业存在诉讼纠纷,涉及金额较大[101] 股权变动 -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345万股[122] - 公司高管持股总数变动,高管锁定股增加112,5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减少112,500股[125]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296,071股,占总股本的3.44%[128] 财务报表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3,188,852,214.54元,较上一报告期持平[145]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686,253,186.39元,较上一报告期略有下降[146] - 公司资产总计为7,875,105,400.93元,较上一报告期略有下降[145]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1,253,043,385.20元,较上一报告期略有下降[146]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负债合计为3,498,719,085.40元,较上期增长约162,018,137.62元[147]
鹏鹞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8-10 08:5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9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在首次 执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单项交易涉及的租赁负债和使用 权资产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五)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