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搜索文档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3-12-08 12:0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 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 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捷捷南通科技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 局《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捷捷南通科技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 捷捷南通科技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 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的不支持其在创业板申报发行上市的行业类型。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 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 ...
捷捷微电: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3-12-08 12:07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215Z03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bet.gov.cn)"进行查 【"】【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gov.cn)"进行查了 容i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 2 | 资产负债表 | | 1-2 | | 3 | 利润表 | | 3 | | 4 | 现金流量表 | | 4 | | 5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7 | | 6 | 财务报表附注 | | 8-74 | 审计 报告 容诚审字[2023]215Z0308 号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技公司)财务 报表, 包括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3-12-08 12:07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沃克森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沃克森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 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沃克森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评 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 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说明
2023-12-08 12:0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 商议方案、形成意向、协议签署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 进程备忘录。 3、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关于本次交易 进程的信息以及协议双方为促成本次交易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协议他方提供、 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材料)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约束其雇员及其为 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保守秘密,且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说明 江苏捷捷 ...
捷捷微电: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
2023-12-08 12:0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 02F20230448-01-0002 号 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事宜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2023-12-08 12:0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行为的说明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2、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 考审阅机构; 4、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 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2:07
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 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捷捷南通科技经审计的 2022 年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 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2:07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标 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楼奕颖 危 唯 陈 熠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锦雄 万静雯 吴旺鑫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 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2:07
| 证券代码:300623 |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3-122 | | --- | --- | | 证券代码:123115 |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 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 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9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 人。 1 根据《公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12-08 12:0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 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 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要 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确定的"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