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搜索文档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涉及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160号)
2023-12-08 12:11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 涉及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160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20051202303132 | | --- | --- | | 合同编号: | 沃克森国际评合同字【2023】第1385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160号 | | 报告名称: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头股权 涉及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 | | | 目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3.406.548.1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3年12月08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4180077 顾欣 | | 签名人员: | 会员编号:34190010 崔媛媛 (资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3-12-08 12:11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严 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 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 2023 年 12 月 2 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本次交易公告 前一交易日(2023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3-12-08 12:1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 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关于捷捷微电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2:1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楼奕颖 危 唯 陈 熠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锦雄 万静雯 吴旺鑫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 ...
捷捷微电: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2023-12-08 12:11
RSM 容诚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15Z034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 目 录 | |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 | --- | --- | --- | | 序号 2 | ਬੇ 容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码 | . 112 关于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南 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南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08 12:1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 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 2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本声明和承诺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 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华创证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准则第 26 号》《财务顾 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 ...
捷捷微电: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
2023-12-08 12: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释 义 | 2 | | --- |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 9 | |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18 | | |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34 | | |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35 | | |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36 |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44 |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65 | | |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6 | | |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69 | | | 十、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69 | | | 十一、结论性意见 | 7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 | 苏通控股 | 指 |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3-12-08 12: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 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 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捷捷南通科技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 局《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捷捷南通科技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 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23-12-08 12:1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 股票代码:300623 | 股票简称:捷捷微电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5 | 债券简称:捷捷转债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 | 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产 | 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35 | 名(含 | 35 | 名)特定投资者 | 独立财务顾问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查意见
2023-12-08 12:0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查意见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 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4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制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