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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科技(30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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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9-12 10:32
财务组织与职责 - 公司财务工作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总监全面负责[4] - 财务中心负责制定财务制度、组织核算和配合披露等[6] 财务基础规则 - 公司执行相关法规,用借贷记账法、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9] 资金与账户管理 - 货币资金含现金等,支付需授权批准[11] - 银行账户开立和撤销需审批[12] 预算管理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含多类预算[14] - 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财务中心牵头组织[14] - 各部门按预算控制费用支出[14]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16][17] 资产管理 - 财务中心应完善资产管理办法[19][20]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达50%可停[24]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4] 费用控制 - 公司对期间费用预算控制,年初下达计划[26] 会计档案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定期一般10年和30年[33]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董事会秘书细则于2025年9月修订[1] 任职与解聘规定 - 五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秘,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4][5]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董秘[10]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董秘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0] 职责与责任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受损,董秘可能担责,提异议可免责[14] 信息披露与报备 - 聘任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文件[10] - 董秘任职及经历向深交所报备并披露,变更时亦同[12] 细则执行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执行[16]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时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锁定事宜[13]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交易报告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 - 违规受监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且造成不良影响应引咎辞职[18] - 违规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8] - 严重触犯法规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执行[21]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9月[22]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上市公司特定净利润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信息披露情形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业绩预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召集会议确定披露时间并制定计划[2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控股子公司相关会议需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法务部[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21] - 不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重大事件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3] 信息知情人责任 - 董事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6]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8]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5]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7]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时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2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给予责任人批评等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他人损失,应依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1]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4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4]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应开临时会议[9] 会议延期与变更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延期[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不足顺延或获认可[10] 会议出席与履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3] - 1名董事不超2名委托,不委托已接受2名委托董事[14]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表决1人1票,记名书面[17] - 非特殊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担保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2/3以上同意[18] - 关联会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19] - 矛盾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18] 财务分红与提案审议 - 半年度、季度现金分红且不送转股,报告可不经审计[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会议档案与记录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4] - 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23] - 秘书可视需作纪要和决议记录[23] - 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24] 决议公告与执行 - 临时会议可用电子通讯决议,董事签字[24] - 决议公告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0]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2 10:32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认定重大会计差错[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9][10]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认定重大错误或遗漏[8]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等认定重大错误或遗漏[9] 信息披露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有误需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4]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内部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由内审收集资料等,董事会做决议[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等由内审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10]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报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责[12] - 五种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3]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2] - 季度报告、半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起执行[15] - 制度冲突以有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15]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履职并每年提交评估报告[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异常情形[6]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并公示结果[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按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9] - 聘任期内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0] 审计人员任职 -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会满五年后五年不得参与[10] - 首次公开发行等上市后连续审计不超两年[11] 文件保存与改聘限制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不改聘[13]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调查提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13] - 审核提案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3] - 董事会通知股东会,前任可陈述意见[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按程序改聘[13] 其他 - 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16]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等,通过后执行[16]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责与监督 - 独立董事需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特定持股且不担任公司职务的股东[27] 公司资料保存与提供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上市公司原则上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3] - 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5]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经理发生变动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2] - 证券法务部负责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2] - 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证券法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5] - 重大事项应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备档案[18][17] - 应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0] 信息报送与使用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3] - 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2] 违规责任 - 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25] - 违规将被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 - 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 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25] 保密义务 - 董事等涉密人员在信息公开前及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22]
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3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6] - 公司应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按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付[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10] -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1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及时披露[14]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募集资金置换[14]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1] - 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2] 资金使用期限与报告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16]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8] - 超募资金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公司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年报披露[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特殊情况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违规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28] 责任追究 - 公司各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职,公司将追究责任[29] - 发生应上报信息未按程序或未及时上报,追究当事人责任[29] - 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制度致公司受损或被监管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