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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5 13:43
公司治理与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15日晚间召开并审议通过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贝斯特: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12-15 13:43
公司公告 - 贝斯特将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贝斯特: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5 10:5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汽车行业占比93.11%[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占比6.89%[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6亿元[1]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对外投资审批 - 涉及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50%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涉及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50%,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子公司每月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14] - 内部审计部每年对被投资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全面检查和专项审计[14] - 证券投资部协调出席子公司重要会议,收取分红,维护股东权益[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项目背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投资收回及转让按章程办理,实施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报批[1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有知情权[18]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第一时间报送公司[18]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贝斯特(300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8][9] - 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通知[11]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6]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出席人员签字[21] - 会议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字[21]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相同,由董事会解释[25]
贝斯特(3005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业绩七种情形之一1个月内披露预告,半年度三种情形之一可预告[13][14]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年报需审计[10][11] - 董事高管确认,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意见[11][12] - 不能按期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0]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14] - 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4] - 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1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建立并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披露,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资料负责[22]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承担披露义务[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董事会秘书传达要求[23][24]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按时披露,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25] - 控股股东等主动告知股份质押等情况并配合披露[26]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履行关联交易程序[28] - 接受委托持股5%以上告知委托人情况[28]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及意见[29] 其他规定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7] - 重大事件知情人通报,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1] - 信息披露在期限内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34] - 指定报刊《证券时报》,网站巨潮资讯网[36] - 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借阅办手续[38] - 信息保密,失误追究责任,顾问擅自披露追责[40][41] - 不以新闻发布代替披露,制度董事会解释修订[41][4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
贝斯特(3005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3] - 可对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子公司等偿债能力强的对象担保[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7] - 在指定报刊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7][32] 违规处理 - 违反担保制度,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19][20] - 董事和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责任[35] - 经办人员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赔偿[36] - 经办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37] - 责任人擅自使公司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索赔[38] - 责任人违反制度未造成损失仍可处罚[3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担保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3]
贝斯特(3005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要求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32]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执行,修改需经审议[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5]
贝斯特(3005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后股权登记日不变[18] 会议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投票形式与时间 - 股东会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参会授权要求 -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及法人有效证照[22]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25]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的会议主持人[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29] 表决结果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1] 表决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32]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特别决议事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特别决议事项[3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方案实施时间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2]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3] 术语含义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7]
贝斯特(3005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管理[3]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等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5] 资产侵占处理 - 财务总监3日内书面报告侵占资产情况[5] - 可立即申请司法冻结侵占方股份[12] 担保与表决 - 为股东等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6] - 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9] 责任追究 - 协助侵占财产可处分责任人[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分相关责任人[12] 制度说明 - 制度与法律不一致以法律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