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3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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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9 03:52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6][22] - 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4] 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提前解聘需临时董事会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1] 履职与代职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日由董事会定人选[12] - 副总经理可代行总经理职权,可提议召开办公会[17][1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2] - 全面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监督重大经营计划执行[23] - 对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加强财务流程控制[24][2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与临时,定期每年至少两次[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报告事项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30] - 遇环境重大变化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1] - 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大时向董事会报告[34]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3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38]
*ST汇科(30056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19 03:52
信息发布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6][7] 审核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工作[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ST汇科(3005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19 03:5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 ...
*ST汇科(30056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19 03:5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信息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组织和审核[3] 保密义务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7] 审批与报送要求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经多部门审批[7] - 对外报送信息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签署回执[8] 信息提供与保存 - 年报相关信息提供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披露时间[8] - 对外信息报送登记备案文件保存至少十年[9] 信息保护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10]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损失,公司将依法追责[10]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修订解释[12]
*ST汇科(30056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19 03:5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汇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效果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收支及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 ...
*ST汇科(300561)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9 03:52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
*ST汇科(3005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03:5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18] 会议记录与结果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19] - 股东会结束后按深交所要求披露决议,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同时公告律师意见书[31] 关联交易与合同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高管以外的人订立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管理合同[27]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27]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审计委员会事项由其召集人实施[30]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报告[31]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ST汇科(30056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19 03:52
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交易股东会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ST汇科(30056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9 03:52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披露报告[16]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需全体半数以上同意[26]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信息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4] - 独立董事至少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7] 办法相关 - 办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38][3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ST汇科(300561)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19 03:52
经营调整 - 拟增加“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范围[1] - 拟变更经营场所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2栋厂房三层303单元”[1]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4] - 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3]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