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科(30056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6][22] - 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4] 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提前解聘需临时董事会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1] 履职与代职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日由董事会定人选[12] - 副总经理可代行总经理职权,可提议召开办公会[17][18]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2] - 全面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监督重大经营计划执行[23] - 对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加强财务流程控制[24][2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分定期与临时,定期每年至少两次[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报告事项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30] - 遇环境重大变化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1] - 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大时向董事会报告[34]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3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