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信材料(300537)
icon
搜索文档
广信材料(30053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资金占用防范机制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董事、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2]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防非正常占用[4][5] 检查与报告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7] - 发现侵占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份[9] - 财务总监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9] 清偿与变现 - 若无法清偿,20日内申请冻结股份变现[11] 责任追究 - 违规占用资金、担保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6]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广信材料(30053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等[3]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有招股、募集、上市等说明书[4]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5]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4] - 公司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2]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交易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7] 业绩下滑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33] 其他事项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公司应及时披露[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披露[3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3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2]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披露[4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3]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51]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51] - 因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58]
广信材料(300537)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问责制度 - 公司设问责小组,董事长任主任委员,总经理、独立董事为委员[5] - 问责范围含十六种情形,有七种问责方式[8][9][11] - 经济损失担责分故意、过失情况,有奖惩规定[12]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被问责人有相关权利[14][15] - 相关制度问责有参照,不同人员问责有负责主体[17]
广信材料(300537) -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股份买卖限制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入公众股[5]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 多种情况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6] - 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和高管应在多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9]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16] 股份转让规则 - 深交所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0]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买卖公司有权处理,收益归公司[18] - 严重违法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8]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依新规[2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0]
广信材料(3005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8]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管理对象与沟通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7] - 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等[8] 职责与职能部门 - 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办公室处理事务[10]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0]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4] 活动与信息披露 - 开展活动应遵守规定,不透露未公开信息[11] - 举行业绩说明会可直播,需提前公告[12]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制度与实施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16] - 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 该制度为江苏广信2025年8月27日内容[20]
广信材料(30053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坚守诚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6] 审核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广信材料(30053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 1 | र | P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三节 | 董事长及董事会议事程序 35 |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37 | | | ...
广信材料(3005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确保合规披露[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6]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6] 审批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经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7] - 相关部门填写资料交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十年[8] 报告处理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9]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行为[11]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填报相关内容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8][19] - 知情人保密,违规愿担责[19]
广信材料(30053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审计更正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5] - 监管责令改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5]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担责[9] - 出现恶劣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9] -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3] - 阻止不良后果发生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3] - 董事会可决定其他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10] - 董事会可决定其他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2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3]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部通报批评等[14]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广信材料(30053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7] - 过往任职有特定未出席会议情况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五年以上全职专业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等[19] - 重大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22]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公司应按时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应提前提供资料[29] - 两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30]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5]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及修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