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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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30052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08:5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3亿元,同比增长14.39%[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06亿元,同比增长11.87%[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5万元,亏损同比收窄68.3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万元,亏损同比收窄94.12%[5] - 营业总收入为6.0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42亿元增长11.9%[24] - 净亏损为29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净亏损7,008万元大幅收窄95.8%[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41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7,009万元大幅收窄94.1%[2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销售费用为286.5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2.02%,主要因影视剧项目发行费减少[13] - 营业总成本为6.2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30亿元下降1.0%[24] - 营业成本为4.6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89亿元下降4.9%[24] - 管理费用为1.0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8,575万元增长17.9%[25] - 财务费用为2,820万元,其中利息费用为2,906万元[25] 其他财务数据表现 - 信用减值损失为-1027.5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291.61%,主要因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13] - 资产处置收益为1326.93万元,同比增长35.62%,主要因处置影城产生的利得增加[13] - 投资收益为-90.06万元,同比下降157.57%,主要因部分联营企业亏损[13]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89.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0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9.54亿元增长15.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89.7%,从8231.36万元增至1.56096亿元[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长11.2%,从10.18435亿元增至11.32551亿元[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6.8%,从7.16468亿元增至7.65160亿元[28]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2.6%,从1.27550亿元降至1.24244亿元[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流出9428.29万元,较上年的流出9066.40万元略有扩大[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长,从134.10万元增至6.96703亿元,主要因收回投资收到6.805亿元[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流出8594.65万元,较上年的流出9948.08万元有所收窄[28][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413.35万元,期末余额为2.99846亿元[29]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0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95%[5]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18,464,154.13元,较期初329,311,896.94元有所下降[21]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0,000,000.00元,期初无此项资产[21]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6,178,688.39元,较期初106,346,422.43元下降约19.0%[21]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269,018,239.73元,较期初246,577,297.19元增长约9.1%[22] - 公司资产总计2,006,489,423.17元,较期初2,133,406,882.46元下降约5.9%[22] - 负债合计为14.77亿元,较期初的16.02亿元减少7.8%[23] - 租赁负债为8.70亿元,较期初的9.71亿元减少10.4%[2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094户[18] -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7.28%,持股数量176,160,654股[18] -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7.21%,持股数量26,861,640股,其全部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18] - 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5.25%,持股数量19,573,405股[18] -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415,346股[1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30]
幸福蓝海: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275.23万元,增长68.37%
新浪财经· 2025-10-29 08:48
公司第三季度业绩 - 第三季度营收为1.93亿元,同比增长14.39%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275.23万元,但亏损额同比大幅收窄68.37%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6.06亿元,同比增长11.87%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亏损411.81万元,亏损额同比显著收窄94.12% [1]
幸福蓝海(3005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时间间隔 - 股东会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3] 网络投票 -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公司应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公司应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3] - 提案涉及分拆子公司上市和撤回股票上市交易,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除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关联交易投票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5] 董事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单项提案并提交资料[27]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就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1]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3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且情节严重或不改,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义务施行 - 本规则中上市公司相关义务条款在公司股份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施行[36] 规定为准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6]
幸福蓝海(3005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5]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 信息披露原则及要求 - 公司应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7]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10] - 公司遵循自愿性信息披露原则,不得违法违规,信息变化及时更新[28]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0]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23] 股东及实控人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需披露[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到达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出售前需刊登提示性公告[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后导致其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30%或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比例差额少于5%应及时通知公司等并配合信息披露[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等并配合信息披露[44]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7] - 公司股东和实控人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4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拟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重大信息临时公告草拟、审核、通报有明确流程[33] - 公司信息披露前提供信息的单位负责人需核对信息资料[39] - 公司信息披露前董事会办公室编写信息披露文稿[39] - 公司信息披露前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39]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8]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1] - 公司应披露信息刊载于其他媒体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1] 保密及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4]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5]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5] - 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公司应及时披露[57] - 未公开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58]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公司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58][5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及赔偿[64]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64]
幸福蓝海(3005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秘1名,财务总监1名[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3年,连聘可连任[7] 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11]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占比10%以下或金额不足规定值[11] 报告机制 - 重要合同等涉及金额超规定,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14] - 总经理报告可口头或书面,董事会要求时需书面[15] 其他规定 - 公司定期召开职代会,总经理报告行政工作[15] - 总经理等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6个月内有效[16] - 工作细则生效、修改、解释等按规定执行[18]
幸福蓝海(3005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此流程[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此流程[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此流程[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此流程[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经此流程[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经此流程[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0]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1] 异常处理 - 发现未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本所报告[15] 担保管理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15]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15] - 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15][16][37] - 财务部门在追偿程序开始和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留底并备案[1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出现特定情况公司有义务及时披露信息[16]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6] - 追究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人员责任[16]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19]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临时会议[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2]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8]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5]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深交所将视情节处分[15] - 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将处罚[15] - 违规公司可内部处分[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幸福蓝海(3005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 - 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原则[5]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报说明会等[9] 活动与接待要求 - 年度报告说明会应介绍公司多方面情况并提前公告[11]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披露[12] - 现场接待投资者应做好信息隔离[12]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2]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董事长授权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沟通等多项职责[15] 沟通渠道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并责成专人接听[16] - 证券事务办公室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建立来访档案[16] 媒体管理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16] - 主动采访公司的媒体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6] 外部关系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并解决相关问题[16] 员工义务与培训 - 员工有义务协助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7] 信息披露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7]
幸福蓝海(3005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4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幸福蓝海影视 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