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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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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交易目的与限制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为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5]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量,交割期间与回款时间匹配[5][7] 审议规则 - 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需董、股东会审议[9]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需审议[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评估风险、编制报告、设止损限额等[13][20] - 法务部审查合同及提供咨询[13] - 内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计[13] 披露规则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 10%且超 1000 万应及时披露[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6][27]
中科创达(3004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2:0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2]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分事项需经审议[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给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0] - 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0]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0]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1]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33]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修订由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36][37]
中科创达(3004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2: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 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
中科创达(3004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披露事项[8] 披露范围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处理流程 - 事先履行内部审批程序[9] - 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中科创达(3004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1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4] 信息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及时披露[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披露[2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9]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和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34] - 董事会办公室是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档案的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38]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归档等流程[39]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对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事项有保证信息传递的义务[3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41]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41]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42] - 董事会秘书等收集信息时各部门等应配合[43] - 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45]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证券服务机构等责任的权利[45] - 公司有权申请对未配合信息披露的股东等实施监管措施[4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中科创达(30049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 ...
中科创达(3004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3]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且不准备变现的投资[3] 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多方面比例及金额要求[7] - 股东会审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多方面比例及金额要求[7][8] 投资决策机制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9] - 除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8] 投资操作流程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3]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3]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合同并专人跟踪[14] - 长期投资由评审小组评估,经初审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15] 投资管理 - 经营管理层监督项目运作与管理[16]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律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6] - 财务部按合同投入资产,实物需办交接手续[16] - 重大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分析[16] - 财务部每季度编制报表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0] 人员委派与财务核算 - 公司按章程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人员需汇报情况[22]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全面记录核算,按月取子公司报告[24][25] 投资审计 - 对外投资审计分投资前、经营期等阶段,重大和新增项目必审[25][27]
中科创达(30049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 ...
中科创达(30049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6 12:0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9]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与文件 - 不定期开会,提前3日发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生效规则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中科创达(3004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2:00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5] 选聘相关规定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多种[9] - 续聘同一家可不再开展选聘,经提议和审议批准[11]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采用部分方式应公开发布选聘文件[11]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信息披露要求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4]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等[16]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16]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等[16] 文件保存与制度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15] - 特定情况应改聘[18] - 拟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