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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300444)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1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双杰电气(30044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管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 有关部门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 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 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财务总监负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 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 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经营中心,财务经营中心在 ...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度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4] - 制度由该委员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0]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6] - 高管薪资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6] - 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个税公司代扣代缴[9] 薪酬调整与计算 - 薪酬方案随公司经营战略变化调整[8] - 公司每年可提年度薪酬调整建议[8] - 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10] 薪酬特殊情况处理 - 任职特定情形公司可降薪或不发薪酬[11]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
双杰电气(30044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审计流程与职责 - 被审计对象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送交审计部[13] - 审计部制定年度目标、计划及费用预算[13] - 审计部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14] - 审计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14] 审计权限与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4] - 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6] - 审计部可对所有部门等进行审计[9] 奖惩与违规处理 - 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17] - 违法犯罪审计人员移交司法,不犯罪由审计委员会处分[17] - 违规单位等先责令改正,不改由董事会处分,涉罪移交司法[18]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施行,修订亦同[20]
双杰电气(30044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 ...
双杰电气(30044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北京双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为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 ...
双杰电气(3004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 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
双杰电气(300444)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 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 ...
双杰电气(300444)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管理,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 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为关联方垫付 工资、保险,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