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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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28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3.344亿元,同比增长21.2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51.38万元,同比增长27.25%[22] - 2015年营业总收入334,438,567.34元,同比增长21.20%[44] - 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334,250,532.48元,同比增长21.28%,占营业收入99.94%[49][51] - 化工原料贸易销售收入46,795,122.14元,同比增长46.08%[44]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46,795,122.14元,同比增长46.08%[49][51]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8983.29万元,为全年第二高季度[24] - 基本每股收益2015年为1.1566元2014年为1.1369元增长1.73%[139] - 稀释每股收益2015年为1.1566元2014年为1.1369元[13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185,291,174.63元,同比增长23.76%[44] - 研发费用22,797,470.59元,同比增长22.13%[44] - 销售费用9,735,493.83元,同比增长28.40%[44] - 管理费用43,655,286.99元,同比增长26.85%[44] - 研发投入22,797,470.59元,同比增长22.13%,占营业收入6.82%[58] - 财务费用-2,629,710.64元,同比下降217.54%,主要由于贷款偿还和汇兑收益[5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2]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从2014年27.47%提升至2015年34.70%[45]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从2014年39.24%下降至2015年32.70%[45]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116,035,864.76元,同比增长53.11%,毛利率78.32%[49][51] - 电子化学品销售量2,673.54吨,同比增长13.16%[52]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降幅达74.07%[71]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增加15吨[71] - 年产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从620吨变更为235吨,降幅达62.1%[71]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162,885,047.01元,同比增长34.00%,占营业收入48.70%[49] - LCD光刻胶主要依赖进口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7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战略 目标成为国际一流电子化学品供应商[81] - 中国PCB光刻胶产量占全球70%以上,市场向高端化发展[78] - 中国LCD面板产量占全球25% 2018年产能释放后全球占有率将升至38%[79] - 半导体产业向中国转移趋势明确 材料厂商开始布局供应链[79] - UV-LED光源技术革新带来更低能耗和环保特性 推动光固化技术应用扩展[80] 风险因素 - 公司产品需通过客户认证周期存在重大风险[6] -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操作[8] - 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和人员增加将导致成本大幅上升[9] - 公司研发投入较大存在新产品推广不顺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9] - 新产品开发存在风险 公司通过技术储备和市场研究降低风险[83][84] - 客户认证周期风险较大 公司通过多客户同步送样认证规避风险[84] - 安全环保风险存在 公司已获得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和经营资质[84][85] - 投资规模扩张和研发投入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85] 现金流和资金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2.84万元,同比下降3.71%[22]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4.34万元,为全年最高[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328,406.96元,同比下降3.71%[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9,692,932.23元,同比下降290.73%[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20,250,302.67元,同比增长32.85%[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55,921,895.71元,同比增长42.64%[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816,668.59元,同比增长1,603.69%[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72,509,600.82元,同比增长293.87%[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84,264,777.04元,同比增长330.70%[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90,559,560.00元,同比增长67.06%[62]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4,328,406.96元,净利润86,278,608.15元[62] - 募集资金净额273,930,000元,累计投入237,630,369.81元[6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71] - 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352,891.22元,其中36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资产总额达6.55亿元,同比增长77.3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185亿元,同比增长129.58%[22] - 应收账款从30,265,070.74元增至49,716,645.41元[62] - 存货从52,290,300.03元增至73,913,376.88元[6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196.88万元,较期初减少19.0%[19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23.08万元,较期初增长64.3%[198] - 存货期末余额为7391.34万元,较期初增长41.3%[19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75亿元,较期初激增393倍[19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62亿元,较期初增长116.0%[199]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76亿元,较期初增长27.8%[199]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546.88万元,较期初增长105.6%[199]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55亿元,较期初增长77.3%[19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0%[199]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261.20万元,较期初减少55.9%[1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29%,同比下降12.31个百分点[22] 子公司表现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持股比例为63%[14] - 子公司强力先端总资产390,828,231.75元,净资产207,044,794.35元[76] - 子公司强力先端营业收入254,175,652.61元,净利润70,069,482.85元[76] -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7%股权后仍持有63%股权[134]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9]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 共分配利润2074.8万元[89] - 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755.6万元,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为100%[92] - 2015年每10股派息2.2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7980万股[92] - 2015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0.29%[97] - 201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074.8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30.52%[96][97] - 2013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9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5.66%[95][97] - 2015年实现净利润3843.71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84.37万元[95] - 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440.6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25.19万元[95] - 公司连续三年实施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要求[95][96][97] - 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5] -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现金分红政策符合证监会监管要求[90] 股东结构和承诺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429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8] - 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钱晓春等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8] - 上海宏景睿银等机构承诺上市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8] - 莫宏斌等董事/高管承诺若违反股份限售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股票对应价值-原受让价)×70%)[98] - 钱晓春等董事/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9] - 钱晓春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且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99] - 上海宏景睿银等机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9]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方案[99] - 所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8][9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0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0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0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101] - 控股股东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额[101] - 董事及高管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额[101]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2]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适用股价稳定承诺[10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股价触发条件,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03]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3]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公式:补偿金额=上年度薪酬总和30%减实际增持金额[103] - 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04]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在招股书虚假情况下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104] - 回购价格选择标准: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的孰高者[104] - 控股股东以未来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104] - 未履行购回义务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4]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则其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0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年度薪酬作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履约担保[105] - 控股股东若违反利润分配承诺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现金[106] - 公司董事若违反利润分配承诺需支付上一年度领取薪酬的30%现金[106] - 所有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05][106] - 利润分配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生效并持续执行[106] - 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的赔偿承诺于2014年3月4日生效[105] - 现金分红和薪酬作为履约担保的具体机制得到明确界定[105][106] - 公司承诺及时公告赔偿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05] - 承诺范围涵盖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多方主体[105][106] - 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107] - 主要股东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等收入[10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连带责任[108] - 股权受让方承诺自协议签署至上市满36个月期间与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并忠诚履职[108] - 股权受让方违约时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减原受让价格)乘70%[109] - 股权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时公司有权按每日0.5‰加收罚金[11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可能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110] - 公司股东承诺承担因资本公积转增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110]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项安全认证[8] -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瑞卿联系方式为0519-88388908[19]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邮编213011)[18]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2] - 公司报告期内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113]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5] - 公司报告期内承诺均按时履行未发生违反情况[111] - 公司与关联方钱晓春、管军、钱彬发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7.2万元[118]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127]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128]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9000万元[128]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00%[128] - 公司未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提供的担保[128] - 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29] - 公司未发生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业务[130][131]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证监会核准[1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38][142]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5980万股增至7980万股增幅33.44%[138][142] - 发行价格为每股15.89元[142] - 有限售条件股份5980万股占总股本74.94%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万股占25.06%[138]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15年为7.5420元2014年为4.3839元增长72.05%[13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15年为601,853,839.49元2014年为262,158,047.74元增长129.58%[139] - 钱晓春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24,721,320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24日[140] - 管军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6,187,621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24日[14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616户[144] - 报告期末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609户[144] - 控股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为30.98%,持股数量24,721,320股[144][147] - 控股股东管军持股比例为20.29%,持股数量16,187,621股[144][147] - 股东管军质押股份数量为5,500,000股[144] - 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6.88%,持股数量5,489,640股且全部质押[144] - 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5.86%,持股数量4,676,360股[144] - 股东钱彬持股比例为4.50%,持股数量3,588,000股[144]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2.50%,持股数量1,995,422股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145] - 钱晓春与管军为夫妻关系,钱彬为其子,构成一致行动人[144][145] - 董事长钱晓春期末持股24,721,320股,期内无变动[153] - 董事兼副总经理管军期末持股16,187,621股,期内无变动[153] - 董事兼副总经理莫宏斌期末持股747,500股,期内无变动[153] - 总经理李军期末持股747,500股,期内无变动[154] - 董事会秘书管瑞卿期末持股448,500股,期内无变动[154] - 财务总监刘绮霞期末持股249,964股,期内无变动[15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43,227,387股,期内全体零增持零减持[154] - 前总经理钱晓春于2015年4月23日因个人原因辞任总经理职务[155] - 现任董事长钱晓春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任董事长[156] - 董事管军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任董事兼副总经理[15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82.63万元[164] - 董事长钱晓春税前报酬73.45万元[164] - 总经理李军税前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8382.05万元,同比增长15.3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0.03万元,同比增长3.7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0.55万元,同比增长11.11%[7] - 营业收入为838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6%[24]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83,820,509.19元,同比增长15.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0,279.07元,同比增长3.71%[31] - 合并层面营业收入为8382.05万元,同比增长15.4%[72] - 合并净利润为2309.53万元,同比增长3.4%[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0.03万元,同比增长3.7%[7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3%至2653.8万元[76] - 净利润同比增长37.1%至441.98万元[77] - 基本每股收益0.2907元/股,同比下降22.29%[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07元,同比下降22.3%[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446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7%[24] - 销售费用为2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96%[24] - 财务费用为-2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1万元[24] - 合并营业成本为4466.52万元,同比增长20.3%[7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7%至1826.9万元[76]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上升70.5%至51.15万元[77]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5%至340.4万元[77] - 合并财务费用为-20.8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61.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9.1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99.1%至2161.89万元[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40.83百万元,较上期的-12.27百万元增长432.7%[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3.8%,从21.26百万元增至26.33百万元[8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激增2970.5%,从1.07百万元增至32.81百万元[8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24.4%,从8.42百万元降至6.37百万元[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85.3%,从17.67百万元降至2.59百万元[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43万元,较上年同期-1601.34万元大幅改善[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0百万元,较上期-2.91百万元扩大398.0%[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0百万元,较上期279.98百万元大幅下降[85]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8%至488.24万元[8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6342.32万元,较年初增加51.12%[21]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9288.03万元,较年初减少46.84%[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6300.64万元,较年初增加6300.64万元[2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870.06万元,较期初增长109.4%[6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75.50万元,较期初下降28.0%[6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900.59万元,较期初下降26.9%[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42.32万元,较期初增长51.1%[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8.70百万元,较期初23.25百万元增长109.4%[8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亿元,较期初增长4.5%[70] 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44.77万元[8] - 投资收益为15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31.89%[26] - 政府补助收入89.76万元[8] - 合并投资收益为155.13万元,同比增长3232.8%[73] 营业外支出 - 营业外支出为21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3.50%[2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百万元[5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73百万元[5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6.81百万元[5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8.04%[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2.7377百万元[53]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1.41%[53]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4.97%[53]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7.31百万元[53]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93.59%[53]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100.35%[5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55] - 公司从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0,000元[55] -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978,251.20元(含利息)[55] - 其中9,977,053.45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17,448.52元[55] - 其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500,000.00元[55] - 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1.9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 投资活动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30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00.64万元[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达63.01百万元,主要用于投资活动[85] 客户和供应商变动 - 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两家,新增常州之星汽车公司(购买汽车)和滨海科安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33] - 前五大客户中第五大客户变更为常州联鸿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为第六大客户)[34] - 原2015年第五大客户日立化成系列公司在本报告期降为第六大客户[34] - 第五与第六大客户销售金额接近,客户结构整体稳定[34] 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 - 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PCB光刻胶光引发剂和贸易品销售金额同比增加[31] - 公司持续执行2016年经营计划,扩大生产销售规模并加大研发投入[33] - 公司借助上市资金优势推进外延式扩张和转型升级战略[33] - 重大订单、产品服务调整及研发项目进展均不适用报告期[33] 股东减持和股份变动承诺 - 公司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3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39]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调整后)[39] - 机构投资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全部所持股份[39] - 机构投资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9]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4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40]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每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42]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4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的2%[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的2%[4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4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42] -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41][42] - 公司有权扣减未支付补偿的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41][42] - 公司有权扣减未支付补偿的董事及高管的报酬[41][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43][4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43][44]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43]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43][44]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3][44] - 触发条件达成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价稳定方案[43][44] - 稳定方案可包括股份回购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43][44]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43][44] 招股书相关承诺和责任 - 公司及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回购全部新股及公开发售股份[45]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确定[45] - 控股股东以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45]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46]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以现金分红作为赔偿损失的履约担保[4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所获薪酬作为赔偿损失的履约担保[46] - 莫宏斌等多名高管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以薪酬作为履约担保[46] - 钱晓春、管军等承诺协助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46] - 所有承诺均于2014年03月04日或2014年07月23日作出[45][46]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5][46] 利润分配政策和承诺 - 公司股东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47] - 公司董事钱晓春等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47] - 公司监事张海霞等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47] - 所有利润分配承诺均于2014年07月23日生效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情况[47][48] - 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437,085.28元[57] - 公司2015年度提取10%法定公积金3,843,708.53元[57]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556,000.00元[57] 同业竞争承诺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48] - 主要股东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48] - 同业竞争承诺涵盖直接或间接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方式[48]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承诺方需通过停止业务注入公司或转让等方式避免[48] - 公司对竞争性业务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48] - 承诺期间实际控制人承诺持续有效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持股期间持续有效[48] 其他承诺和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49] - 股权受让方在承诺服务期限内(至发行人上市满36个月)需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且股权不得转让或设定权利限制[49] - 股权受让方若违约需按原受让价格转让股权并返还分红,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原受让价格)×70%)[50] - 违约金计算基准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前40至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与交易总量的比值[50]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将按每日0.5‰加收罚金[50]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连带责任[50] - 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及赔付公司损失责任[50] - 截至2014年7月23日股东未因公司整体变更事宜收到税务主管部门通知[50] 财务指标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同比下降4.40个百分点[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87]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3 - 季度财报(更新)
2015-10-27 07:58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446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77.5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0.95%[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7.06%[6]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27] - 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万元上年同期为-125万元[28] - 主营业务收入2.446亿元,同比增长21.00%[36] - 归母净利润6677.49万元,同比增长30.95%[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4%达9722.69万元(7876.74万元)[103] - 净利润同比增长24.1%至2591.36万元(2089.03万元)[104] - 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去年同期0.35元)[10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0%至2.446亿元[111]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8.3%至7643万元[11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0.8%至6664万元[111]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1.0%至6677万元[112] - 基本每股收益0.91元,同比增长7.1%[11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9%[28] - 财务费用-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28]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25.0%达5365.00万元(4293.37万元)[10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4.9%至267.40万元(172.62万元)[104] - 财务费用实现正收益230.82万元(去年同期支出79.96万元)[10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3.3%至1.349亿元[11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5%至710万元[11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1%至2812万元[111]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实现收益319万元[11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6.227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为5.82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2.05%[6]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2.19亿元较年初增加323.15%[20]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4,736万元较年初增加64.73%[2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3,848万元较年初增加42.59%[21] - 无形资产期末金额4,948万元较年初增加46.29%[22] -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2.98亿元较年初增加577.18%[2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19,103,939.27元,较期初51,778,778.50元增长323.2%[9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362,998.78元,较期初28,751,817.20元增长64.7%[95] - 存货期末余额为58,613,750.50元,较期初52,290,300.03元增长12.1%[95]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63,245,361.26元,较期初167,401,488.12元增长117.0%[95]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68,384,386.25元,较期初138,134,361.84元增长21.9%[9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8,478,656.12元,较期初26,986,442.19元增长42.6%[96]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22,791,477.19元,较期初369,373,611.92元增长68.6%[9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58,000,000.00元减少100.0%[96]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8,399,845.05元,较期初25,400,245.41元减少27.6%[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582,114,957.65元,较期初262,158,047.74元增长122.1%[98]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118.9%至4.81亿元(2.19亿元)[100][101] - 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增长131.8%至4.64亿元(2.00亿元)[101] 现金流量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2.81%[6] - 税费返还1716.05万元,同比增长151.05%,主要因进出口退税大幅增加[30] - 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现金2882.53万元,同比增长217.13%,含预付收购诚意金1100万元[30]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6174.78万元,同比增长35.40%,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增加[3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178亿元,为2015年3月到位募集资金[31]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5800万元,同比增长245.24%,因全额偿还借款[33] - 分配股利及利息支付2179.96万元,同比增长103.44%,因分红金额增加[3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243亿元,同比增长8.9%[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037.33元,同比下降22.8%[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8,165.52元,同比扩大34.3%[1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725,837.70元,同比增长899.3%[120]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17,800,000.00元[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103,939.27元,同比增长290.1%[120]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49,081.86元,同比下降340.0%[123]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80,000,000.00元[123]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777,397.70元[1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5,021,140.65元,同比增长10.8%[11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2,560,032.45元,同比增长20.5%[119] 业务和产品信息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47] - 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为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47] - 下游产品光刻胶主要用于PCB制造、LCD彩色滤光片制造和半导体芯片制作[47] - 终端产品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信息产品[47] 研发和技术投入 -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几年研发投入将维持较高水平[48] - 公司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保护,并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薪资待遇[48]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21%[9]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比重为68.26%[10]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支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58.1万元人民币[7] - 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营业外支出188.08万元,同比增长393.23%,主要因捐赠光彩事业促进会156.8万元[29] 股东和股本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80户[1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百万元,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7.1939百万元[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99.7443百万元[84]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91.29%[8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49.68%[8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34.57%[8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86.66%[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98659407百万元,其中72.3百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8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百万元[86] 利润分配和重大事项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748百万元[88] -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8月6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0月26日复牌[87]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8%至3145.93万元(3202.70万元)[107]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8.7%至343.82万元(670.69万元)[108] 承诺和协议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51]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51] -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包含回购股份措施,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5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5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56]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5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58] - 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时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60] - 特定股东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若违反减持承诺,相关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1][62][63][64][6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1][62][63][64]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2][63]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63][64][65]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3][64][65] - 上海宏景睿银等投资机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100%所持股份[65] - 机构投资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购回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6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购回义务则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7] - 股东承诺若未遵守分红政策将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68] - 公司董事承诺若未遵守分红政策将向公司支付上年度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境内外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70] - 主要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若违反将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71][72][73][74]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在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增持或回购股份[75][76]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75][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6] - 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71][72][73][74]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股东需通过停止业务或注入公司等方式避免竞争[72][74] - 公司对股东拟转让的竞争性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71][72][73][74]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71][73][75] - 相关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及2014年1月29日签署[71][73][7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7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7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7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实际增持金额[7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连带责任[7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80] - 股东钱晓春及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涉及资本公积转增的个人所得税[80] - 股东承诺若未来需补缴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将承担补缴义务[81] - 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及罚款[81] - 公司有权扣减未履行承诺股东的薪酬及现金分红等收入[79][80][81]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2.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6]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2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0%至2.446亿元,上期为2.021亿元[111]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8.3%至7643万元,上期为5959万元[11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0.8%至6664万元,上期为5092万元[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677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0.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7.49万元,同比增长30.95%[3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1.0%至6677万元[112] - 基本每股收益0.9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7.06%[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1%至0.91元,上期为0.85元[113] - 合并净利润从上年同期2089.03万元增长至2591.36万元,增幅24.0%[104] - 基本每股收益从上年同期0.35元降至0.33元,降幅5.7%[105] - 主营业务收入2.446亿元,同比增长21.00%,主要因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大幅增长[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9%[28] - 财务费用为-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28] - 合并财务费用从上年同期79.96万元转为-230.82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04] - 合并财务费用同比转负为-319万元,上期为正125万元[111]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4.3%至1250万元[112] - 营业外支出188.08万元,同比增长393.23%,主要因捐赠光彩事业促进会156.8万元[2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9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2.8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037.33元,同比下降22.8%[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8,165.52元,同比扩大34.3%[1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725,837.70元,同比增长899.2%[1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7,325,160.77元,同比增长1109.4%[120]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49,081.86元,同比下降340.0%[122]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445,363.94元,同比扩大3492.8%[123]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777,397.70元[1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4,257,030.19元,同比增长8.9%[1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82.53万元,同比增长217.13%,含预付收购诚意金1100万元[30]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6174.78万元,同比增长35.40%,主要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3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178亿元,全部为2015年3月到位的募集资金[31]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580万元,同比增长245.24%,因公司本期偿还所有借款[33] - 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2179.96万元,同比增长103.44%,因分红金额增加[34][35] - 收到的税费返还1716.05万元,同比增长151.05%,主要因进出口退税大幅增加[30] 资产和权益变化 - 总资产6.2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5.8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2.05%[6]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2.19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323.15%[20]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4,736万元,较年初增加64.73%[2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3,848万元,较年初增加42.59%[21] -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2.98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577.18%[26]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369,373,611.92元增长至期末622,791,477.19元,增幅68.6%[95][96]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51,778,778.50元大幅增加至期末219,103,939.27元,增幅323%[95]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28,751,817.20元增至期末47,362,998.78元,增幅64.7%[95] - 存货从期初的52,290,300.03元增至期末58,613,750.50元,增幅12.1%[95] - 短期借款从期初的58,000,000.00元降至期末0元[96] - 股本从期初的59,800,000.00元增至期末79,800,000.00元,增幅33.4%[97] - 资本公积从期初的43,994,717.15元大幅增至期末297,924,717.15元,增幅577%[97] - 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2.62亿元增长至5.82亿元,增幅122.1%[98] - 合并货币资金从年初3391.93万元增长至1.28亿元,增幅277.0%[99] - 合并应收账款从年初1612.83万元增至2230.99万元,增幅38.3%[9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年初3013.62万元增至1.10亿元,增幅265.5%[99][10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年初8440.66万元降至7424.26万元,降幅12.0%[10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103,939.27元,同比增长290.2%[120] 业务和产品构成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47] - 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印制电路板(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液晶显示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47] - 下游产品光刻胶主要用于PCB生产制造、LCD彩色滤光片制造、半导体芯片及器件制作[47] - 终端产品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信息产品[47]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21%[9]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比重为68.26%[10] 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7%,较上年同期下降8.8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58万元人民币[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万元,上年同期为-125万元[28] -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60.0%至459万元[11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93亿元[8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9.39万元[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7443亿元[84]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91.29%[8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49.68%[8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34.57%[8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86.66%[85] -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涉及金额人民币1.7393亿元[85] - 变更后8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85] - 变更后9393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子公司[85]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人民币[8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986,594.07元,其中72,3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8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80户[15] - 第一大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30.98%,持股数量24,721,320股[15]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以现金分红作为赔偿履约担保[59]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以薪酬作为赔偿履约担保[59]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0] - 机构投资者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1]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2]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 - 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64] -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63]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61][62][63][64] - 上海宏景睿银及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达所持股份的100%[6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公司股东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投赞成票[67] - 主要股东上海宏景睿银及上海赢投投资承诺不从事竞争性业务[71]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73] - 承诺期间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71][73] - 所有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期间持续有效[70][71][73] - 股东钱晓春及管军已于2014年缴纳资本公积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80]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51]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51] -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中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2%[5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5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5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56]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5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5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7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7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7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78]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将购回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66] - 若未履行股份购回义务,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7] - 若股东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68] - 若董事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上年度领取薪酬的30%[69]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70]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在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方案[7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75] - 稳定股价方案包括股份回购及董事、高管增持股份等措施[75] - 违反承诺将导致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70][71][73] - 公司对竞争性业务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70][71][73]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7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80] 研发和技术 - 公司是以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48] - 公司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保护,并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48] - 技术人才流失可能导致新产品开发受阻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48] 利润分配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748,000.00元[88]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3202.70万元降至3145.93万元,降幅1.8%[10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至8291万元[115]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3.8%至1058万元[115]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45%至1.47亿元[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73%至4080.12万元[17]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738亿元,同比增长19.45%[30] - 营业利润为4594.46万元,同比增长29.2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0.12万元,同比增长35.73%[30] - 营业收入从去年同期1.23亿元增长至1.47亿元,增幅19.4%[156] - 净利润从去年同期3002.69万元增长至4072.26万元,增幅35.6%[15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845元/股,同比增长16.90%[17] - 基本每股收益从去年同期0.50元增长至0.5845元,增幅16.9%[157] - 201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5845元,较2014年全年1.1369元下降48.6%[13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为-88.49万元,同比下降293.10%,主要因美元汇率上升及资金筹划优化[32] - 研发投入为963.25万元,占营业收入6.54%[30]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从去年同期1496.49万元增长至1865.57万元,增幅24.7%[156]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为70.27%[24] - 支付给职工现金2273.37万元,同比增长21.1%[163] - 财务费用为-82.92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5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升至34.28%,毛利率达79.66%[34][36][38]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13%,毛利率降至41.45%[35][38]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同比增长40.84%,毛利率基本持平为16.20%[35][38]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50]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主要为9%和13%[50] -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5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34%至1395.58万元[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395.58万元,同比下降41.34%,因存货储备增加[32][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9733亿元,因公司3月上市成功资金大幅增加[33]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95.58万元,同比下降41.3%[1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733.55万元,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1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17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164]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8357.28万元,主要因支付其他经营现金8160万元[167]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至8444.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1.5万元增长5472%[1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17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8]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444.2万元,较上年同期156.9万元增长183%[16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075万元[168][17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62.24%至5.99亿元[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增长112.14%至5.56亿元[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67亿元,较期初增长338%[14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00万元,较期初增长11%[146] - 存货期末余额为6503万元,较期初增长24%[14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733万元,较期初增长75%[146] - 短期借款期末清零,较期初减少5800万元[147] - 股本期末余额为7980万元,较期初增长33%[148]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3.69亿元增长至期末5.99亿元,增幅62.3%[1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2.62亿元增长至期末5.56亿元,增幅112.2%[149] - 货币资金从期初3391.93万元增长至期末1.22亿元,增幅260.5%[151] - 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3013.62万元增长至1.10亿元,增幅265.5%[152] - 应收账款从期初1612.83万元下降至1436.17万元,降幅10.9%[15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至2.267亿元,较期初增长338%[16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达1.223亿元,较期初3392万元增长260%[168] - 股本增加2000万元至7980万元,增幅33.4%[170][171] - 资本公积增加2.539亿元至2.979亿元,增幅477%[170][171] - 未分配利润增加2005万元至1.667亿元,增幅13.7%[170][1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2.939亿元至5.568亿元,增幅111.7%[170][171]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1.57%[23] - 2015年1-6月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61.57%[47] - 客户集中度高符合行业特点且合作关系长期稳定[4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亿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215.3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255亿元[53]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76.43%[5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38.56%[5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23.57%[5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61.64%[55] -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 8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强力先端 9393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强力先端[56]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75.23万元[5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亿元 其中3952.63万元为活期存款 825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6] 非募集资金投资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5亿元 报告期投入137.56万元 累计投入1647.08万元[60]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0% 累计实现收益0元[60] 行业背景与竞争格局 - 2013年中国光成像阻焊油墨产量2.3万吨占全球总量62.2%[42] - 2013年全球彩色光刻胶市场规模46.75亿元对应销量1.4万吨[44] - 2013年全球黑色光刻胶市场规模11.48亿元对应销量3300吨[44] - 2014-2018年彩色/黑色光刻胶销量年增长率预计为4-6%[44] - PCB产业产值占电子组件产业总产值四分之一以上[42] - 公司是国内少数通过国外厂商认证的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供应商[43] - 光刻胶专用化学品行业具有高认证壁垒和高集中度特点[41] - 公司产品覆盖PCB/LCD/半导体三大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细分领域[41]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从5980万股增至7980万股[129][130][1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5980万股,但持股比例从100%降至74.94%[12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000万股,占总股份比例25.06%[129]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1016万股,持股比例从16.99%降至12.74%[129]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4963.4万股,持股比例从83.01%降至62.2%[129]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6106人[133] - 前两大股东钱晓春和管军分别持股2472.132万股(30.98%)和1618.7621万股(20.29%),为夫妻关系[133][134] - 董事长钱晓春持有公司股份2472万股,占总股本31%[13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4323万股,占总股本54%[139] - 总经理职务于2015年4月23日由钱晓春变更为李军[141] 重大承诺与协议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3]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的股份[93]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5]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9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9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其现金补偿金额最高可达应付报酬的30%[100]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1] - 控股股东及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01][102] - 特定投资机构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02]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2][103]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2][103] - 钱晓春、管军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3]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6] - 上海宏景睿银和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7]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减持承诺则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4][105][106][107]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108] - 未履行股份回购义务时承诺人将丧失股份转让权并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109] - 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时承诺人需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110] - 董事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时需支付上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11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12] - 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时公司有权扣减其薪酬及现金分红等收入[113] - 主要股东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赔偿损失且公司可扣减其现金分红[114]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若因历史社保公积金问题被追缴或处罚将承担全部责任[120]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8]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119]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支付现金补偿[119]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上年度薪酬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支付补偿[120] - 控股股东钱晓春承诺全额现金赔偿2011年不规范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121] - 股东钱晓春、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资本公积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122] - 全体股东承诺承担公司股份制变更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123] - 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3] - 赔偿承诺以现金分红及所持股份转让限制作为履约担保[12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内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2.6元 共计分配利润2074.8万元[66]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144.8万元,同比下降5.1%[159] - 母公司净利润为714.58万元,同比下降22.9%[15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2015年8月6日起停牌[126] -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81]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5][144] - 报告期末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2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58]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6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63]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84]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85]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85]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00%[85] - 公司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89] - 公司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1,000万元(拨款800万元+贷款贴息200万元)[90] - 子公司强力先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711.8万元[90] - 子公司强力先端安装工程合同金额638万元(暂估价)[91] - 子公司强力先端厂区二期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暂估价)[91] - 子公司强力先端8甲类车间安装合同金额250万元(暂估价)[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17.22万元[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3%,同比下降4.44个百分点[1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9691元,较2014年4.3839元增长59%[132] - 收到的税费返还950.37万元,同比增长111.6%[163] -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8] -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苯偶酰、邻氯苯甲醛、BB酸、醋酸铵等[49]
强力新材(300429) - 2014 Q4 - 年度财报
2015-04-26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4年营业收入为2.7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7%[19]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798.8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3%[19] - 2014年资产总额达3.6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64%[19] - 2014年负债总额为1.0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87%[19] - 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60%,同比下降1.61个百分点[19] - 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0.6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27%[19] - 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14元/股,同比增长18.75%[19] - 公司2014年营业总收入为2.759亿元,同比增长18.07%[30][3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98.86万元,同比增长18.73%[30] - 营业利润为7883.71万元,同比增长21.33%[30]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6680.62万元,同比增长15.27%[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680.62万元,同比增长15.27%[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6918.8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03.87%,主要因募投项目支出增加及预付土地款1210万元[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600.00万元,同比增长94.54%,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4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177.88万元,较期初4231.46万元增长22.4%[197]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449.63万元,较期初913.06万元增长168.3%[197]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24.02万元,较期初262.90万元增长137.4%[197] - 存货期末余额为5229.03万元,较期初3292.18万元增长58.8%[197]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67亿元,较期初1.22亿元增长37.4%[19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38亿元,较期初1.05亿元增长31.7%[19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698.64万元,较期初817.05万元增长230.3%[19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5800万元,较期初2000万元增长190%[19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540.02万元,较期初1786.82万元增长42.1%[19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3.69亿元,较期初2.72亿元增长35.7%[197] - 流动负债合计从60,719,444.73元增加至96,600,711.08元,增幅59.1%[199] - 递延收益从7,430,000.00元增加至9,830,000.00元,增幅32.3%[199] - 负债合计从68,280,313.48元增加至106,430,711.08元,增幅55.9%[199] - 未分配利润从91,683,111.96元增加至146,659,269.16元,增幅60.0%[2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203,139,419.68元增加至262,158,047.74元,增幅29.1%[2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204,037,486.18元增加至262,942,900.84元,增幅28.9%[2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从272,317,799.66元增加至369,373,611.92元,增幅35.6%[200]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1.497亿元,同比增长14.37%[32][38] - 销售费用758.24万元,同比增长34.18%[32][39] - 研发投入为1866.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76%[30][39] - 研发投入金额为1866.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76%[40] - 2014年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为71.27%[26] 业务线表现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从20.94%提升至27.47%,成为主要增长动力[35]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量1060.35吨,同比增长5.64%[3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量22.62吨,同比大幅增长44.99%[36] - 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2.76亿元,毛利率45.68%,同比增长17.99%[47]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7578.6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54.84%,毛利率76.95%[47] - 公司产品涵盖PCB光刻胶、LCD光刻胶和半导体光刻胶三个细分领域专用化学品[60] - PCB光刻胶树脂业务2012年正式投产,受益于中国PCB市场持续扩大趋势[64] - 公司开发出LCD光刻胶用高感度光引发剂系列产品,获多国发明专利授权[65] - 公司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产品覆盖i线、KrF及ArF光刻胶用光致产酸剂[68] - 公司配套开发LCD光刻胶树脂已通过客户小试验证[66] 地区表现 - 境外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30.98%,毛利率62.91%[47] 子公司表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为200,509,413.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51%[58][59] - 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营业利润为60,743,416.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31%[58][59] - 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51,987,162.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43%[58][59] - 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0.00元,总资产为252,165,867.91元,净资产为81,975,311.50元[58]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2014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营业收入55.92%[2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1.5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5.92%[4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扩大产能并提升自动化水平[69] - 2013年中国生产光成像阻焊油墨2.30万吨,占全球总量的62.2%[62] - Prismark预测2012-2017年全球PCB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9%,中国为6%[63] - 公司是国内少数进入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领域的企业,通过国外厂商认证[63] - 2013年全球彩色光刻胶市场规模46.75亿元,销售数量14,000吨[65] - 2013年全球黑色光刻胶市场规模11.48亿元,销售数量3,300吨[65] - 2014-2018年彩色及黑色光刻胶销售数量年增长率预计为4-6%[65] - 2012年中国手机产量11.8亿部,计算机3.5亿台,彩电1.3亿台,占全球出货量比重均超50%[67] - 2012年中国液晶面板产能按面积计算占全球20%[67]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4042.47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04.25万元[77]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074.8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52%[80] - 201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897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5.66%[80] - 201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196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7.16%[80] - 2014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股本基数7980万股[75][78] - 2013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现1.5元(含税),股本基数5980万股[73][78] - 公司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40.66万元[77] 会计政策和审计 - 会计政策变更涉及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72] - 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72] -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13] -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143]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自2012年1月15日起执行[8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11] - 控股股东承诺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111] - 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13] -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11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1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1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的50%[116]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113]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1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18] -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增持规定时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118] - 董事及高管拒不支付现金补偿时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得报酬[118]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赔偿义务履约担保未履行时股份不得转让[119][120]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以薪酬作为赔偿承诺履约担保[120] - 控股股东及高管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120] - 特定投资机构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股份[120] - 控股股东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21] - 控股股东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1]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2][12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2][123]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124]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5] - 上海宏景睿银和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125]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22][123][124][125] - 减持价格需根据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22][123][124][125] - 违反承诺的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2][123][124][125]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24][125] -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122][12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100%[126]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6]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股票发行价格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确定[127] - 未履行回购义务时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7] - 未遵守分红承诺时股东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现金[128] - 未遵守分红承诺时董事需向公司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现金[12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0]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0] - 主要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31][132][133][134]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35][136]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及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135][136] - 主要股东承诺期间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1][132][133][134]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股东将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或注入公司等方式避免[131][132][133][134] - 股东转让竞争性业务时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131][132][133][134]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31][133][135]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增持方案[136] - 股价稳定措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36] - 每股净资产计算方式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除以股本总额[13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13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的2%[13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3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13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的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13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的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实际增持金额[1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IPO前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责任[139] - 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赔偿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140] - 股东钱晓春及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141] 非经常性损益和金融资产 - 2014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94.74万元人民币[24]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523,475.0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23,475.00元[56] 投资和项目进展 - 公司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合计投入25,000元,累计投入1,509.52元[55] - 在建工程2698.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增长4.31个百分点[49] - 公司承担省级科技项目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108] - 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1000万元(拨款800万元,贷款贴息200万元)[108] - 强力先端与江苏新有建设集团签订安装工程合同金额638万元(暂估价)[110] - 强力先端与常州市武进市政工程签订车间建设合同金额1711.8万元[109] - 强力先端与江苏河口建设签订道路及场地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暂估价)[109]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800万元[103] - 对外担保实际余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2.12%[103] - 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000万元[103] - 对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800万元[103] 股本和股东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报告期末为59,800,000股[14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持股比例为41.34%,持股数量为24,721,320股[1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军持股比例为27.07%,持股数量为16,187,621股[152] - 股东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9.18%,持股数量为5,489,640股[152] - 股东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7.82%,持股数量为4,676,360股[152]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2,540户[152] -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且无限售条件[149] - 钱晓春持有公司股份24,721,320股,为第一大股东[153] - 管军持有公司股份16,187,621股,为第二大股东[153] - 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5,489,640股,为第三大股东[153] - 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4,676,360股,为第四大股东[153] - 钱彬持有公司股份3,588,000股,为第五大股东[153] - 管国勤持有公司股份1,047,578股,为第六大股东[153] - 莫宏斌持有公司股份747,500股,为第七大股东[153] - 李军持有公司股份747,500股,并列第七大股东[153] - 钱瑛持有公司股份747,500股,并列第七大股东[153] - 钱小瑛持有公司股份723,580股,为第十大股东[153] 高管和员工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4322.7387万元[162] - 副总经理兼董事管瑞卿年度报酬为44.85万元[162] - 财务总监刘绮霞年度报酬为24.9964万元[162] - 董事长兼总经理钱晓春自2011年10月任职至今[163] - 董事兼副总经理管军自2011年10月任职[163] - 副总经理莫宏斌自2011年10月任职并自2013年12月起兼任常州强力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7265.92万元,同比增长17.12%[7]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726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2%[26] - 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的6203.82万元增至本期的7265.92万元,增幅为17.1%[86] - 主营业务收入72,659,206.07元,同比增长17.12%,主要因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增长[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37.10万元,同比增长31.90%[7] - 净利润22,371,024.47元,同比增长31.90%,主要因毛利提升[32] - 净利润为2233.02万元,同比增长31.7%[87] - 营业利润为2542.80万元,同比增长30.1%[8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741元/股,同比增长31.9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8%,同比增长0.05个百分点[7] - 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042.47万元[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78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87.18%[27] - 财务费用为2.78万元,同比下降87.2%[87] -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166.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50%[26] - 销售费用为166.04万元,同比增长47.5%[87] -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92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9%[26] - 管理费用为925.57万元,同比增长34.3%[87] - 营业总成本从上年同期的4115.87万元增至本期的4871.26万元,增幅为18.4%[86] - 营业成本为3713.85万元,同比增长15.7%[87]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为71.27%[11]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5.69万元,同比增长47.9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5.69万元,同比增长48.0%[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6760.97万元,同比增长21.6%[94]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6029.40万元,同比增长17.5%[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1601.34万元,同比增长17.4%[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27920.11万元,主要因吸收投资3.178亿元[96] - 支付职工现金14,029,563.08元,同比增长30.51%,主要因员工人数增加及薪酬上涨[29]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为1402.96万元,同比增长30.5%[95] - 支付各项税费7,879,279.81元,同比增长37.32%,主要因增值税留抵减少及所得税增加[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787.93万元,同比增长37.3%[95] - 收到的税费返还5,308,248.54元,同比增长270.42%,主要因进出口退税大幅增加[2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227.15万元,同比扩大1603.8%[97]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7997.97万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3.178亿元[99] - 分配股利等现金支付778,580.00元,同比减少91.80%,主要因本期未分红[31] - 吸收投资现金317,800,000.00元,同比增加317,800,000.00元,为募集资金到位[30] 资产和权益变动 - 总资产为6.6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0.07%[7]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3.69亿元增长至期末的6.65亿元,增幅为80.2%[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为5.5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3.0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的2.62亿元增至期末的5.58亿元,增幅为113.0%[81]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3.264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530.43%[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2,643.03万元[78]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3391.93万元大幅增至期末的2.99亿元,增幅达780.5%[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43.03万元,较期初增长430.5%[96]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29870.15万元,较期初增长780.8%[100] -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为2.979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577.18%[25] - 资本公积从期初的4399.47万元增至期末的2.98亿元,增幅达577.2%[80] - 公司股本增加至7980万元,较年初增长33.44%[23] - 应付票据期末金额为878.44万元,较年初大幅增加268.03%[22] - 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304.34万元,较年初大幅增加1968.29%[2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50.30万元[78] - 存货从期初的1726.47万元增至期末的2180.46万元,增幅为26.3%[82] - 在建工程从期初的2698.64万元增至期末的3763.41万元,增幅为39.4%[79] - 短期借款保持5800万元不变[79] - 应付账款从期初的2540.02万元降至期末的1739.96万元,降幅为31.5%[79] 其他收益和支出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5.70万元[8] - 营业外收入1,359,340.00元,同比增长345.33%,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8] - 营业外收入为135.93万元,同比增长345.4%[87] - 营业外支出126,580.82元,同比增长43.97%,主要因捐赠光彩事业促进会68,000.00元[28] - 所得税4,330,564.40元,同比增长54.70%,主要因利润总额增加及子公司汇兑损益影响[2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43.48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34.36万元[27] 客户和业务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5.92%[1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万元[7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848.72万元[7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88.46万元[71]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入进度为67.61%[72]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入进度为32.63%[72] - 中试车间和研发中心投入进度为19.10%[72]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万元为单位[70] 股东承诺和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46] - 钱晓春、管军、钱彬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47] - 上海宏景睿银等机构投资者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4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48]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8] - 钱晓春、管军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9]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股份总数的5%[51]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1]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2] - 钱彬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2] - 上海宏景睿银和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达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100%[53] - 上海宏景睿银和上海赢投投资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3]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钱晓春和管军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5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55] - 公司董事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5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57] - 公司主要股东承诺若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5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则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期间持续避免同业竞争业务[57] - 公司若发行未上市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4] - 公司若已上市股份回购价格取发行价和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54] - 公司股东承诺若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62][63] - 股东承诺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59][60][61]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为收盘价持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62][63]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6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4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4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6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64]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补偿金=500万元-实际增持金额[44]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补偿金=上年薪酬30%-实际增持金额[45] - 若违反增持承诺需按公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64] - 公司董事及高管若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65]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41] - 股价稳定措施需在触发条件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63][6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因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66] - 公司股东钱晓春、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款项[67] - 公司股东承诺承担因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6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上市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责任[66] - 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69] - 公司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及所持股份作为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履约担保[69] - 公司董事及高管以年度薪酬作为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履约担保[69] - 所有承诺方均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6][47][48][49]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60][62]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65][66][67][68][69] 利润分配政策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0元[74]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依据2014年7月23日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执行[55] 其他重要事项 - 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01] - 公司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和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