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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2022 Q2 - 季度财报
强力新材强力新材(SZ:300429)2022-08-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10.51%[24]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51%至5.477亿元[55] - 营业总收入为5.4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6.27万元,同比下降24.47%[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24.1%至5096.3万元(2021年同期为6747.0万元)[196] - 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7.4%至4822.3万元(2021年同期为6645.2万元)[1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57.03万元,同比下降31.5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357.03万元,同比下降31.50%[182] - 基本每股收益0.0989元/股,同比下降24.45%[2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4.4%至0.0989元(2021年同期为0.1309元)[196]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7%至1.01亿元(2021年同期为1.15亿元)[198] - 母公司营业利润转亏为-1418.8万元(2021年同期盈利109.7万元)[199] - 母公司净利润转亏为-1303.1万元(2021年同期盈利42.9万元)[19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4.89%至3.685亿元[55]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8.42%至4402.65万元[5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8.4%至4402.7万元(2021年同期为3428.3万元)[19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1.00%至5161.68万元因员工增加及合并影响[5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0.9%至5161.7万元(2021年同期为3660.8万元)[195]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42.66%至751.10万元主要因借款规模增加[55]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42.7%至751.1万元(2021年同期为309.5万元)[195] - 营业总成本为4.8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6%[19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业务毛利率下降14.49个百分点至26.22%[58]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业务毛利率下降6.02个百分点至56.01%[58]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5.88%至1.983亿元[58] - 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181亿元人民币[84] - 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4559万元人民币[84] - 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为3871万元人民币[84] - 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327亿元人民币[85] - 公司子公司格林感光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尚未量产亦未实现盈利[130]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在中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申请了光固化技术相关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41] - 境外长期股权投资规模为6923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3.36%,收益409万元[6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光刻胶产品需通过客户长周期评估认证,部分产品需客户的下游客户二次认证[36] - 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结合模式,直销客户以国际知名光刻胶生产企业为主[36] - 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要求纯度、杂质及金属离子含量等指标极为严苛[37] - 绿色光固化技术可解决传统油墨涂料行业高VOC排放和高能耗问题[40] - UV-LED光源替代传统高压汞灯需开发新型光引发剂配方[40] - 阳离子固化技术存在产品品种少、性能单一及原材料成本高等问题[40] - 公司2022年重点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和作业标准化提升工作[114]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77.15万元,同比增长34.90%[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4.90%至7677.15万元[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0.26%至-3.2126亿元因在建工程支出增加[5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406.58万元[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569.86万元[28]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739.24万元[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147.0%至414.6万元(2021年同期为167.8万元)[195] - 总资产37.1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6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5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6%[24] - 货币资金增加至5.69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3.61%上升至15.34%,增长1.73个百分点[62] - 应收账款减少至1.56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5.49%下降至4.21%,减少1.28个百分点[62] - 存货增加至4.2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33%上升至11.42%,增长1.09个百分点[62] - 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至9.1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20.56%上升至24.59%,增长4.03个百分点[62] - 短期借款增加至3.16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6.99%上升至8.52%,增长1.53个百分点[63] - 长期借款激增至1.02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0.27%上升至2.77%,增长2.50个百分点[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4.768亿元,期间购买13.927亿元,出售15.499亿元[66] - 公司货币资金为5.70亿元,较年初增长19.08%[1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77亿元,较年初下降24.27%[187] - 应收账款为1.57亿元,较年初下降18.91%[187] - 存货为4.24亿元,较年初增长16.91%[187] - 短期借款为3.17亿元,较年初增长28.89%[188] - 货币资金为3.27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6.2%[1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03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18.2%[191] - 长期借款大幅增长至1.02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967.5%[189] - 应付债券为6.74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6%[189] - 负债合计为16.08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2.1%[1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57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5%[189] - 未分配利润为8.021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3.6%[18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8.57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5%[192] - 资产负债率为43.28%,较上年末上升2.47个百分点[182] - 利息保障倍数为4.10,同比下降42.33%[182] - 流动比率为2.44,较上年末下降10.95%[182] - 募集资金总额8.399亿元,报告期投入1.248亿元,累计投入4.319亿元[73] - 资产受限总额8845万元,包括303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3000万元质押大额存单[68] - 承诺投资项目年产12000吨环保型光引发剂及年产50000吨UV LED高性能树脂等相关材料及中试车间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7398.682万元[75] - 上述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247.769万元[75] - 上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3318.658万元[75] - 上述项目投资进度为44.85%[7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00万元[7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00万元[7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7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4812.34万元[7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总额为43256.32万元[77]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发生总额为8265.001万元[80] - 可转债发行总量850万张,总金额8.5亿元人民币[177] - 累计转股金额144.9万元人民币,转股数7,608股,占发行前股份总额比例0.00%[177] - 未转股金额8.498551亿元人民币,占发行总金额比例99.98%[177] - 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8.98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2021年)[176] - 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8.94元/股调整为18.90元/股(2022年)[176]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增加260股至515,260,996股[15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9,567,185股至375,715,302股[15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减少9,566,925股至139,545,694股[15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71.06%上升至72.92%[15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28.94%下降至27.08%[157] - 限售股份变动期末总额为139,545,694股,较期初减少9,566,925股[161] - 钱晓春本期解除限售2,162,62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78,750,881股[160] - 管军本期解除限售5,566,12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42,429,291股[160] - 钱晓春持股比例为20.38%,持有105,001,175股,其中限售股78,750,881股[163] - 管军持股比例为10.98%,持有56,572,388股,其中限售股42,429,291股[163] - 钱彬持股比例为2.99%,持有15,386,650股,其中限售股11,539,987股[163] - 中信建投证券持股比例为2.00%,持有10,305,000股,全部为无限售股[163] - 管国勤持股比例为0.51%,持有2,605,135股,其中限售股1,953,851股[163] - 钱晓春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26,250,294股,为第一大股东[164] - 管军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4,143,097股,为第二大股东[164] - 中信建投证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0,305,000股,为第三大股东[164] - 股东谢斌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857,473股,合计持股4,313,573股[16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518户[163] - 可转债前十大持有人合计占比28.16%,其中UBS AG持有502,613张占比5.91%[179]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20,000万元[149]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4,896.63万元[149]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2.10%[149]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20,000万元[149]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0,569.24万元[149]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2.03亿元[148] 市场与行业趋势 - 2020年全球光刻胶市场规模约50.5亿美元,其中PCB光刻胶市场约17.9亿美元,LCD光刻胶市场约13.2亿美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约19.4亿美元[38] - 预计2026年全球光刻胶市场规模达62.7亿美元,其中PCB光刻胶20.8亿美元,LCD光刻胶12.9亿美元,半导体光刻胶29.0亿美元[38] - 2020年中国光刻胶市场规模约88亿元人民币,预计年复合增长率10%,2024年将超140亿元人民币[38] - 2021年中国光引发剂产量约56800吨,占全球总量80%,总产值达48.3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增长25%[39] - 2021年全球OLED面板出货量约为760万台,同比增长66%[42] - 2021年国内OLED面板市场占有率为16%,预计2022年将增长至28%[43] - 干膜光刻胶前三大厂商合计占据市场份额达80%以上[44] - 国际发达国家光固化技术替代比例达10-20%,国内占比仅2-4%[45] - 2021年UV涂料总产量178,200吨,较2020年增长18.53%[45] - 2021年UV油墨总产量114,000吨,较2020年增长17.17%[45] - 2021年UV黏合剂总产量4,600吨,较2020年增长31.70%[45] - 2021年中国大陆OLED产能约14.5百万平米,全球占比达40%,预计2025年产能将达66百万平米,超过全球56%[46] - 公司已申请专利443项,并在日本、韩国、欧洲、美国、台湾等地获得多项专利授权[49]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6]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9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履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平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要求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11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9] - 控股股东关联方钱彬、钱瑛等承诺遵守与钱晓春、管军相同的股份转让限制条款[1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及钱彬承诺长期避免在境内外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119]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20][12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21][122]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122][123] - 回购价格若公司未上市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已上市为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确定[122][123] - 控股股东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122] -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购回股份义务,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2][123] - 公司承诺及时披露回购股份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时的补救情况[122]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21][122]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以现金分红和所持股份作为履约担保[12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以所获薪酬作为履约担保[124] - 钱晓春、管军、钱彬承诺协助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125] - 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将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126] - 李军、张海霞、王兵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并以所获薪酬作为履约担保[12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4]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内均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24][125][126] - 相关承诺自2014年3月4日起长期有效[124][125] - 利润分配相关承诺自2014年7月23日起长期有效[125][12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4] - 若违反利润分配承诺,相关监事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现金罚款[1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29]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29] - 公司相关方承诺不进行无偿或不公平条件的利益输送[128]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27][128][1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通过格林感光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2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1]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3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137][138][139][140][141][142][143] -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及车辆未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146]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3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34] - 公司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7.4万元已结案[135] - 公司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29.25万元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