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强力新材(300429)
icon
搜索文档
强力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0: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013.1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986.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 ...
强力新材: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0: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强力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0: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REPORT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强力新材: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4-04-26 10:58
为了规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以下统称"选聘"),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 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
强力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0:58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事务所,聘期一年,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支付天健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18万元,较上期增长[12]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事务所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836人[5]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50人[7][8]
强力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0: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 2024 年度预计和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感光") 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劳务,房屋租赁及水电费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和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力捷时雅")发生采购销售,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00 万元;向关联方 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昌")发生采购,预计合同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
强力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2024-04-26 10:58
| 证券代码:300429 |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6 |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 |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发的金融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存在一 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
强力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0:5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 在任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立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在 2023 年度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要求。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6 日 ...
强力新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0:58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01.84万元[3] - 本次计提将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20327311.44元[7] - 本次计提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64588.21元[7] 其他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计提减值[2]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为存货跌价损失[4]
强力新材: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58
募集资金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85,000.00万元,净额83,986.82万元[3] - 2023年末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23,854.00万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结余238,540,044.16元[15] 项目投入 - 截至2023年初累计项目投入49,575.58万元,2023年投入14,116.93万元[6] - 截至2023年末累计项目投入63,692.51万元[6] 项目进度 - 年产12,000吨环保型光引发剂等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72.57%[1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2020/12/7达可使用状态[13] 资金置换 - 2021年公司用4,812.3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末置换金额为48,123,397.51元[15] 其他 -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