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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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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石华山主持,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通过邮件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反映经营情况,无虚假记载 [1] - 报告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9-0-0) [1] 利润分配预案 - 2025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为基础派发现金红利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 - 预案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备案事宜 [2] - 修订内容涉及《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3项制度 [3][4] - 部分制度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其履职表现符合要求 [4] - 审计费用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4][5] 股东大会安排 -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4][5] - 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详见披露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5]
汉宇集团: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曹阳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认为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派发现金红利30,1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财务情况及投资者回报需求 [2] - 修订《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通过,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2][3] - 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需查阅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 -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其具备专业能力且过往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3] 表决结果与后续流程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部通过 [2][3] - 利润分配预案、章程修订、股东回报规划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汉宇集团: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24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汉宇集团将于2025年9月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13项非累积投票提案 [3][4] - 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将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 参会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等材料登记 [4] - 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在2025年9月1日17:00前完成登记 [5] - 登记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5] 网络投票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5]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7]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身份认证,投票时间为9:15-15:00 [7] 授权委托事项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6][8]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8] - 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有效 [9]
汉宇集团: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17亿元,同比增加0.44%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3:04
公司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5 72亿元 同比增加3 6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 17亿元 同比增加0 44% [2] - 基本每股收益0 1945元 同比增加0 41% [2]
汉宇集团(300403.SZ):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0.44% 拟10股派0.5元
格隆汇APP· 2025-08-15 12:11
公司业绩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36.98万元,同比增长3.6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0.44%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1] 业务结构 - 家用电器配件的营业收入为51,216.5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9.48% [1] 行业地位 - 公司是全球洗衣机、洗碗机等家用电器排水泵生产销售龙头企业 [1]
汉宇集团:8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1:57
公司动态 - 汉宇集团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标准排水泵占比89.07%,其他行业占比10.93%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97亿元 [1] 行业结构 -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标准排水泵领域,占营收比重近九成 [1]
汉宇集团: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3]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743693645X [3]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并于2014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其职权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4]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5]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机械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5] - 拓展业务包括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零售、卫浴洁具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零售、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研究实验生产销售 [5] - 新增业务领域涉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研发生产销售运营、工业机器人控制设备节能设备贮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5] - 配套服务包括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仓储配送、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及住宿餐饮服务 [5][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0000万股,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为:石华山62.025%、神韵投资中心(未披露比例)、苏州周原九鼎15%、苏州金泽九鼎1%、马春寿1%、郭林生0.3% [7][8] - 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60300万股,均为普通股 [8]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例外情形下经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8][9] 股份变动规则 - 股份增加方式包括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法定方式 [9]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合并、员工持股计划、异议股东收购、可转债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等六种法定情形 [9][10] - 回购股份需按不同情形在10日内注销或6个月/3年内转让注销,且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 [14]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禁止抽回股本、禁止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履行承诺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和独立性 [19] 股东大会运作 - 股东大会职权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21]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17]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提案内容需属于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规定 [28][29]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职权包括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投资计划、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50][51][5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1][62] 交易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资产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占10%且超1000万元、净利润占10%且超100万元等 [53]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标准:资产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营业收入占50%且超5000万元、净利润占50%且超500万元等 [54]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55]
汉宇集团: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1]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2]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 - 诚实信用原则 公司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2] 投资者沟通内容范围 - 公司发展战略相关信息[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3]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3] -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3] - 公司文化建设情况[3]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与程序[3]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3]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3] - 其他相关信息[3]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沟通[2] - 采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 座谈等多种形式[2] - 保证咨询电话 传真 邮箱等渠道畅通 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4]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4]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应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5]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说明会 不能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5] - 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提前公告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员[5] - 需提前开通提问渠道 会上对关注问题予以答复[5] 互动易平台使用规范 - 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处理互动易信息[6] - 回复需充分深入详细 注重诚信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6] - 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7] - 需谨慎客观回复 不得使用夸大性误导性语言[8] - 需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次一交易日前刊载[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0]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0] - 需定期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管进行系统培训[12] - 其他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禁止行为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12]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12] - 不得选择性披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12]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12] - 不得出现歧视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12] 档案管理与信息披露 - 需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3] - 档案需包含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及交流内容[13] - 需保存相关记录 录音 演示文稿等文件至少三年[13] - 一旦发布应披露信息 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3]
汉宇集团: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非职工董事、审批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担保事项等职权 [1]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需满足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条件 [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但其他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 [2] 对外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等情形均需股东会批准 [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也必须经股东会审议 [2] 股东会召开程序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 [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若审计委员会未响应,持股90日以上的该等股东可自行召集 [5][6] 股东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7]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联系方式及网络表决程序,并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8]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修改章程、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证券等 [15] - 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13] 会议召开与记录规范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及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 [9][10] - 会议记录需记载议程、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9]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详情,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18]
汉宇集团: 总经理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总则 -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总经理职责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总经理班子成员 涵盖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1]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 存在八类情形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特定刑罚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1]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负责人一名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外行政职务者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2]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2]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聘连任 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2]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2][3] - 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2][3] - 总经理可拟定职工工资福利奖惩规定 决定职工聘用和解聘 [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日常经营相关交易 包括购买原材料 出售产品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等 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交易资产总额低于经审计总资产的10%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分管部门并定期报告 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工作 [5] - 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 监督经营活动 确保财务记录合法真实完整 保护资产安全 研究分析财务问题 [5]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 需监控资金往来和资产受限情况 保证财务独立性 [6][7]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 总经理工作机构按高效统一精简原则设立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7] -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由总经理主持 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指定部门负责人 [7]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包括年度经营计划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基本管理制度 职工工资福利规定 部门负责人任免等 [7] - 会议须提前一天通知 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人员签字 决议由相关负责人实施并汇报 [8] 公司资金 资产的运用和重大合同的签订 - 总经理班子须诚信勤勉履行董事会决议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8] - 资金资产运用须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制度进行 未经同意或超越授权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8] - 经董事长授权 总经理可代表公司签署重大合同 [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须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生产经营 合同执行 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 保证报告时效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9] - 出现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重大变化 经营业绩大幅变动或其他重大影响事项时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 [9] - 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报告可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 [9][10]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10] 约束及义务 - 总经理审批事项须在授权范围内 超出权限需报董事会审批 [10] - 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忠实履行职责 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 挪用资金 收受贿赂 谋取商业机会等十类行为 [10] 附则 - 本制度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完善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1][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