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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3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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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300357.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3.45亿元,增长26.67%
智通财经网· 2025-10-23 11:42
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53亿元,同比增长16.8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亿元,同比增长26.6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亿元,同比增长28.92%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587元 [1]
我武生物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6.44%
北京商报· 2025-10-23 11:1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同比增长22.64% [1]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36.4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同比增长16.8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增长26.67% [1]
我武生物: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0:14
公司运营 - 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等文件[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占比99.59%,其他业务占比0.41%[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66亿元[1]
我武生物(30035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 名委员会成员主持。 1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我武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四节 议事程序 2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 ...
我武生物(3003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 3 (一) 实施环境、实施条件等出现重大变化,导致相关决议无法实施或者继 续实施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二) 实际执行情况与相关决议内容不一致,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 (三) 实际执行进度与相关决 ...
我武生物(30035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 ...
我武生物(30035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我武生物(300357)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 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我武生物(300357)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本条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的下列活动: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其他属于公司的主 营业务活动的事项。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 签订管理方 ...
我武生物(30035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16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上 市规则》规定的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 第一款中"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 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 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