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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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30032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亏损1.15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4 09:23
财务表现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2亿元 同比增长33.9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15亿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2.14亿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0.07元 [1]
华灿光电:上半年净利润亏损1.15亿元 同比减亏
证券时报网· 2025-08-24 09:00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32亿元,同比增长33.93% [1] - 归母净利润亏损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净亏损2.46亿元大幅改善 [1] 经营状况 - 公司处于扩产调试与量产交付并行阶段 [1] - 终端市场需求疲软且价格竞争加剧导致整体未盈利 [1]
华灿光电:董事佘晓敏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4 08:14
公司人事变动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佘晓敏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公司财务与业务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器件制造占比100.0%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58亿元 [1]
华灿光电(300323) -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4 07:46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共计 6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 0.39%。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2 日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1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0 元/股 ...
华灿光电(300323)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24 07:46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 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预留权 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 调整。 激励对象 人数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占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出权益数 量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 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资深技术专家 1 30 0.54% 0.02% 中层管理人员 3 95 1.70% 0.06% 核心专业技术人员 28 187 3.35% 0.12% 基层管理人员 25 319 5.72% 0.20% 合计 57 631 11.32% 0.39%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总量分配情况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市管干部、独立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
华灿光电(30032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4 07:46
证券代码:300323 公司简称:华灿光电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 京东方华灿光电、本公 | 指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上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股权激励计划 | |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华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 | | | |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 | | |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 | | | |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华灿光电(300323)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4 07:46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 称"本次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 ...
华灿光电(3003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07:4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普通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 ...
华灿光电(300323) - 公司章程
2025-08-24 07:4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08 月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公司管理层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华灿光电(3003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07:4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京东方华 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 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人数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