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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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5] 临时报告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发临时报告[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发临时报告[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发临时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发临时报告[21] - 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发临时报告[20]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5] - 除董事会秘书外,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人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7] 信息报告与保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41] - 公司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1]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6] 资料归档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在证券部收到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七方面内容,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经专门会议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15]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同等知情权[25]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适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机构报告[26] - 应确保有时间精力履职,现场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9]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参与未表明异议承担责任,未出席未提异议不免责[30]
ST任子行(30031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5]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条件,审计部设经理一名,由审计委员会考核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相关内部控制[16]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5]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6]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5]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审计通知与报告 - 审计部应在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25] - 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编制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被审计单位[25] 复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6]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收到复审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26] - 若同意复审,审计部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26] 后续监督 - 审计部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27] 评价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内控建立实施情况出具年度评价报告[29] 年报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应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内控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3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40]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健全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之一[31]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1] - 对阻挠破坏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1]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给予批评或处分[3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34]
ST任子行(3003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人员任职与管理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0]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管理情况[13] - 公司遇特定民事诉讼被告或单笔交易亏损超100万时,总经理应立即报告[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重大事项[17] - 会议内容含制订实施董事会决议计划等[17] - 会议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26] - 会议决定一般由全体高管过半数通过,总经理有否决或决定权[27] 考核与处罚 - 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20]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31] - 不能胜任的高管处罚包括限期改正等[32] -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高管赔偿不低于实际损失10%[20] 细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3]
ST任子行(3003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披露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也需报送[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情况,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14][15]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需补充提交[15] 知情人责任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核查,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7] 信息流转审批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等范围内流转,跨部门等流转需原持有方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分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1]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4]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公司核实追责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和结果[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潜在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登记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填写、核实和保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6] - 公司需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7] - 必要时公司可要求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保密协议[17]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方式登记[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公司应将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告知有关人员[21]
ST任子行(30031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保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等主体[4] 信息保密义务 - 定期报告等编制及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5] 信息报送要求 - 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对信息负责[6] - 报送时需提供保密承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6] - 报送后文件需存档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6] 违规处理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违规将追责[8][9] - 公司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分或追究责任[9]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1]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员[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8] 职责与报告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0] - 负责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13] 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1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7]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4]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24]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8]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4]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数量,有小数四舍五入[4] - 因发行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6]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 信息申报与违规处理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信息[7]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制度修订 - 若证监会或深交所对持股管理有新规定,公司按新要求执行并修订制度[10]
ST任子行(300311)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0万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63.015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7363.015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7363.015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东与股份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景晓军3778.80万股等多人[1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8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1] 公司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4][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应低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或3000万元[11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薪酬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薪酬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6]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岗领薪[8] - 高管年薪制,含基础薪金和浮动奖金[8] 考核指标 - 业绩指标考核合同额、销售额及净利润目标达成率[9] 薪酬发放 - 董事津贴和高管基础薪金按月发放[11][12] - 高管绩效奖金年度结束后统一发放[12] 方案制定 - 经营年度结束后提出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建议[14] 激励计划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