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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47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
新开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2-08 10:47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 ...
新开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8 10:4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8][1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3] 关联股东声明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向董事会主动声明关联关系[12] 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单方面获利益、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21]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或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期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依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依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实际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22]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废止[26]
新开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12-08 10:4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系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通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委托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经董事会批准的低风险产品的投资 行为。公司委托理财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 ...
新开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应开临时会议[8] 会议通知与送达 - 会议通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送达[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3日前发出[10] 会议延期与材料 - 1/2以上与会董事等认为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9] 董事出席与处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等情况应书面说明披露[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2]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临时可用传真[13]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2/3以上同意[14][1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交股东大会[15] 提案与记录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7] - 会议按需录音,制作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17]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19] 规则生效 - 规则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9]
新开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
新开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除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制 度关于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新开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0:4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 ...
新开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0:47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8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3: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 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陈 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新开普(30024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财务表现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38.48亿元,同比下降2.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7亿元,同比增长25.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29亿元,同比下降0.90%[4] - 公司总资产为2,653.34亿元,同比下降1.80%[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22,477.4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为-48,724.46元[5]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74,390,330.73元,较上期减少了15,267,993.08元[27] - 营业总成本为623,475,193.14元,较上期减少了20,773,821.34元[27] - 公司净利润为-7,045,138.70元,较上期减少了13,063,857.35元[28] 资产负债表变动 - 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减少幅度为-52.59%[7] - 在建工程金额增加幅度为329.13%[9] - 无形资产支出资本化金额转为无形资产,增加幅度为38.87%[10] - 应付票据金额增加116.87%[12] - 应交税费金额减少77.02%[14]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第三季度股东持股情况显示,前10名股东中,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3,817,400股[21] - 公司高管股东杨维国持有55,214,008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55,214,008股[23] - 公司高管股东华梦阳持有11,066,525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11,066,525股[24] - 公司高管股东傅常顺持有12,167,684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3,041,921股[24] - 公司高管股东王葆玲持有335,522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335,522股[24] - 公司高管股东李玉玲持有67,897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67,897股[24] - 公司高管股东杨长昆持有49,225股,其中高管锁定股为49,225股[24] 现金流量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45,597,649.00元,较上期627,300,059.70元增长[30]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68,892,644.29元,较上期749,496,980.12元增长[30]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336,086.58元,较上期240,293,669.41元减少[30]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77,297,065.21元,较上期248,339,624.41元减少[30]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5,314,665.88元,较上期116,636,663.00元增长[31]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8,188,001.82元,较上期85,901,591.28元增长[31]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1,129,309.86元,较上期-99,507,803.70元减少[31] - 新开普电子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3,977,967.98元,较期初454,224,771.25元减少[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