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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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5-17 12:0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业绩未达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4]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4月23日公司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 因118名激励对象辞职,拟注销2,638,400份股票期权[3] - 因业绩未达标,注销479名激励对象12,295,750份股票期权[4] - 合计注销14,934,150份股票期权,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注销手续[5]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5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26日公告[3] - 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现场会议在深圳瑞丰光电大厦下午召开[5][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含代理人)4名,持表决权股份155,992,987股,占比22.7710%[8]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0名,持表决权股份80,900股,占比0.0118%[9]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比99.9666%,反对52,200股,占比0.0334%[12][13][14][15][17][18][22][24][26] -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比99.0651%,反对52,200股,占比0.9349%[12][13]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比99.0651%,反对52,200股,占比0.9349%[21]
瑞丰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58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现场结合网络召开,现场在深圳光明区瑞丰光电大厦[2]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6,073,887股,占总股份22.7828%[2] - 通过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992,987股,占总股份22.7710%;网络投票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900股,占比0.0118%[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5,583,580股,占总股份0.8151%[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99.9666%;反对52,200股,占0.0334%;弃权0股[5][6][8][9][10][12][13] -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5][7][8][9][11][12][13]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15]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15]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99.9666%;反对52,200股,占0.0334%;弃权0股[16]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1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99.9666%;反对52,200股,占0.0334%;弃权0股[17]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1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99.9666%;反对52,200股,占0.0334%;弃权0股[1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19]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6,021,687股,占99.9666%;反对52,200股,占0.0334%;弃权0股[19]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5,531,380股,占99.0651%;反对52,200股,占0.9349%;弃权0股[20] 其他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21]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2]
瑞丰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11: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5月7日邮件通知,5月9日现场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林玉晟主持[1] 资金使用 - 审议通过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2]
瑞丰光电: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5-09 11:17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4年5月8日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1] - 2024年5月9日拟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2] 募集资金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9,182,796.00元,净额689,323,664.77元[2][3]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94.12万元[4] 过往资金使用 - 2023年底使用14,886.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 - 2021 - 2023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7][8][9] 资金使用影响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522.50万元左右[10] 审议情况 - 2024年5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13]
瑞丰光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5-09 11:1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4,458,230股,每股5.20元,募资699,182,796.00元,净额689,323,664.77元[1]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投项目拟用募资68,932.37万元,已用16,394.12万元[3][4]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14,885.25万元剩余募资永久补流,截至2023年底已用14,886.10万元[5] - 2021 - 2024年多次使用闲置募资暂时补流并归还[6][7][8] - 公司拟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募资暂时补流,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522.50万元[9] 决策审议情况 - 2024年5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资暂时补流[11][12]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14]
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9 11: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5月7日通知送达,5月9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2]
瑞丰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5-06 10:52
企业资质 -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光电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 - 证书编号为GR202342002830,发证时间2023年11月14日,有效期三年[1] 税收优惠 - 瑞华光电认定后连续三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 业绩影响 - 本次认定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1]
瑞丰光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5-06 10:51
业绩相关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678万元,2024年4月30日到账[2] - 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14.76%[2] 补助性质及影响 - 补助属与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3][4] - 对2024年度损益有有利影响,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5][7]
瑞丰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于国华)
2024-04-25 15:44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工 作述职如下: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国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