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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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5年发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由华小宁主持,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无强制参与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等,同意实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规范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同意该办法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 2024年度关联交易符合业务需求,定价公允,2025年度预计基于正常经营,定价合理,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洲明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召开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程序合法有效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规要求 [1][2]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不存在强制参与或财务资助情形 [1][2]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法规及公司实际 能保障计划顺利实施 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2]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联交易审议 - 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定价公允 未损害股东利益 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需求 遵循市场公平原则 [2][3] -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洲明科技: 监事会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1]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1] 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并建立长效机制 [1] - 计划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调动员工积极性 [1] -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 [1]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 [2]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该计划 [2]
洲明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16: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分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1:30、13:00-15:00)和互联网系统(9:15-15:00)两个渠道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1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代理人方式参与表决 [2]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审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三项议案: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办理事项 [3] -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披露 [4] 参会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登记,需提交附件三格式的参会登记表 [4] 网络投票操作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弃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7]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7]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公司总部会议室,联系方式为钟林静(0755-29918999转8148)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标注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格式见附件二 [8][9]
洲明科技(300232) -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4-02 10:47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不超3000万元,融资不超3000万元,融资与自筹资金比例不超1:1[7]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9]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 按2025年4月1日收盘价7.21元/股测算,对应股票约832.18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76%[9] - 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方式取得,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9]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 - 存续期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10][11]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11]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4类人员[6] - 有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5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6] 员工持股计划原则与规定 -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4] - 锁定期内不得提前终止,锁定期届满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可提前终止[10] 员工持股计划决策与会议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决定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14]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长及变更情形除外[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1日提交[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会议需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18]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9] - 代表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和主持[2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21]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任召集,提前2日书面通知委员[20] - 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20] -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召集和主持,其后由管理委员会召集,主任主持[17] 员工持股计划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25] - 公司需在召开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25]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实施[25] - 股东大会通过后六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建仓完成前每月公告进展[26]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26] 员工持股计划清算与权益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34][37] -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更、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其权益不变[34][35] - 持有人辞职,不再享受权益,管理委员会决定份额转让,价格取认购成本价或收盘价孰低值[35] - 持有人因负面影响被解除合同,管理委员会强制转让份额,价格取认购成本价和解除合同时收盘价孰低值[35][36]
洲明科技(300232) -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5-04-02 10:45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证券代码:30023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I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 签订,上述合同/协议能否签订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II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洲明科技")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 ...
洲明科技(30023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 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卓迅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 下 ...
洲明科技(30023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2 10:45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143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143 号 致: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洲明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 ...
洲明科技(300232) -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02 10:45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证券代码:30023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草案)摘要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I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 签订,上述合同/协议能否签订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II 洲明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洲明 科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5-04-02 10:4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