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3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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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2 09: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1]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7]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佳士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有成员[4] - 委员由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召开3日前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委员[9]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换[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佳士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 ...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敬侠)
2024-03-22 09:0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3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亲自列席[5] - 2023年独立董事召集并主持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具体会议及事项 - 2023年3月30日、7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6][7] - 2023年2月8日、3月16日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独立董事参与[8] 公司决策事项 - 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0] 激励与持股计划 - 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11] - 2023年8月4日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工作[11] - 2023年8月17日发布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提示公告[12] - 2023年8月30日发布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公告[12] 未来展望 - 独立董事2024年将继续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15]
佳士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3-22 09:04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裁潘磊先生,副董事长、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夏如意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罗卫红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李锐先生和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邱大梁先生、曾斌先生。 为提升交流效果,公司现就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 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cY5gu7tzpu 或 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 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
佳士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09:04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16:00 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 ...
佳士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 权,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 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4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和限制性股票归属等相关议案,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 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 ...
佳士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2 09:04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 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 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 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投资品种为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佳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多数,委员中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
佳士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2 09:04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应为委员会决策提 供必要的支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