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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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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2 09:04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事务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1]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1]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1] 审计相关 - 2023年同意续聘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4] - 2024年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6][7]
佳士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17:00 在深圳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罗卫红先生、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和曾斌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 ...
佳士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2 09:02
业绩总结 - 2023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2.0383047171 亿元[1] -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2.0346953872 亿元[1] 利润分配 - 以 47584.980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4 元(含税)[2] - 共派发现金股利 1.90339922 亿元,其余结转下年[2] 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预案与提议人一致,需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7]
佳士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3-22 09:02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8] - 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5]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3]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1] -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等制度[21] - 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24] 内部控制 - 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9] - 审查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12][13] 董事会 -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需审议通过[3]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意见[18] - 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监事会作专项说明[18] - 内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披露[19] 人员管理 - 对表现突出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24]
佳士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邱大梁)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大梁,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邱大梁,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 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 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川丘处鸡生态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深 ...
佳士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现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
佳士科技:公司章程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 ...
佳士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础 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 ...
佳士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5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656 号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市 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士科技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
佳士科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3-22 09:0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3 月 21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需要,增强公 | |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 |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 | 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 |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 理准则》《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