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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短债148亿拟发债60亿解压 业绩股价骤降蒋仁生财富缩水1629亿
长江商报· 2025-06-30 00:24
财务压力与融资举措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用于优化债务结构及满足资金需求[1][5] - 一季度末短期债务达148.14亿元,为货币资金30.69亿元的4.82倍[5][6] - 一季度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011.22%至6626.87万元,经营现金流首次转负至-44.14亿元[7][8][10] 经营业绩恶化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74%至260.7亿元,归母净利润骤降74.99%至20.18亿元[1][19] - 2024年代理疫苗批签发量全线下降,九价HPV疫苗同比减少14.8%至3114万支[19] - 存货规模从2023年底89.86亿元攀升至2024年底222.18亿元,同比增加92.98亿元[20] 代理模式危机与转型尝试 - 2020年代理业务收入占比达91.87%,但2024年因国产替代加速导致产品滞销[18][21] - 2022-2024年研发投入累计38.49亿元,34个自主项目中19项进入临床或注册阶段[22] - 销售费用在营收下滑50%情况下仍达26.51亿元,同比仅降1.22亿元[21] 股价与股东财富变动 - 股价从2021年峰值231.19元/股跌至19.35元/股,区间跌幅超80%[2][12] - 实控人蒋仁生持股财富缩水1629亿元至224亿元,1.57亿股处于质押状态[3][12][13] - 市值从3699亿元峰值缩水至463亿元,定增融资难度加大[12][14]
智飞生物(300122) -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5-06-27 10:3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及子公司取得2项发明专利证书[2] - 涉及肺炎球菌结合物组合、呼吸道合胞病毒重组腺病毒疫苗[2] 其他新策略 - 专利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体系、提升竞争力等[2]
智飞生物: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6 16:47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2]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并按约定用途使用,同时需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2]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多次发债需分别设户 [4] - 公司需在资金到账前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时需及时重签 [4] - 专项账户管理需确保资金专户专用,不得转存至其他银行(符合用途除外),资金划转需通过专户进行 [4] - 闲置募集资金经董事会批准可进行合规现金管理 [5]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支出需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得影响原使用计划 [7]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或被关联方占用挪用等违规行为 [8]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 公司需持续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真实披露使用进展 [8] - 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必要时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 [8] - 公司需配合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的监督,出现重大情形时需及时告知 [9] - 违规行为将导致相关责任人受处分,严重者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9] 附则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 [9]
智飞生物: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6 16:47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涵盖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3] - 信息披露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禁止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使用简明易懂的描述性语言[1][4]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披露信息分为发行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含中期报告与经审计年报)及临时报告[7] -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包括:净资产10%以上的损失/债权放弃、20%以上的新增借款/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变更等[5][13] - 自愿披露信息需符合一致性要求,不得与法定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11] 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流程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需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重大事项需在知悉后2交易日内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背景、进展及潜在影响[5][14]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财务审核、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需董事会秘书初审后由董事长签发[17][18] 信息披露责任体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承担连带责任,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工作,有权查阅所有文件并获各部门配合,证券事务代表可代行职责[22][24] - 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披露真实性,异议时公司需披露其理由[27] 子公司与特殊情形管理 - 控股子公司需指定专人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配合信息披露收集工作[29][31]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免于披露,但需满足未泄露、内幕人保密承诺等条件[19]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2][33] - 董事会拥有制度的解释与修订权[34]
智飞生物: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16:37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说明 - 公司拟通过境内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以促进稳健发展、加速科技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 [1] - 董事会及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法定条件 [1] 发行概况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具体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可一次或分期发行,面值100元且平价发行 [2] - 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品种包括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 募集资金拟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有息负债置换及补充流动资金 [2] 债券条款细节 - 采用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利率通过网下询价簿记确定 [3]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 [3] - 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3] - 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4] 承销与上市安排 -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4] - 发行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发行及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4] 授权事项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处理发行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方案、调整条款、聘请中介机构等 [4][5] - 授权范围涵盖申报、发行、披露、上市及还本付息等全流程文件签署与执行 [5] - 若政策或市场条件变化,董事会可调整发行方案(需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 审批程序 - 发行议案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6] - 非公开发行需深交所无异议函,公开发行需证监会注册 [6]
智飞生物(30012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5-06-26 11:33
债券发行 - 拟发行不超60亿元公司债券[3] - 面值100元,平价发行,期限不超10年[6][9] - 面向专业投资者,不向股东优先配售[7] 资金用途 - 用于科技创新投资、置换负债、补充流动资金[10] 发行安排 - 簿记建档发行,可一次或分期[5] - 已通过董监事会,待股东大会批准[2]
智飞生物(300122) -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2025-06-26 11:32
募集资金管理 - 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作他用[5] - 按约定使用,支出需审批[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约定并审批[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定期报告披露使用及项目进展[10] - 接受监督,严重情形及时告知[10] 制度生效与修订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制定等[13]
智飞生物(300122) -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6 11:3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临时报告[8] 需披露临时报告情形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人员发生变动需披露[8]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需披露[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需披露[8] - 公司单次或自然年度内累计承担他人有息债务每超上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净资产百分之十,或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需披露[9]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相关债券认购需披露[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将披露信息刊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3] - 公司信息披露时间应不晚于监管等要求时间[4] 信息披露类型及流程 - 应当披露的信息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6]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高管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多环节[14] - 临时报告分决议和非决议形式,按不同程序披露[15]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信息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或免于披露,不符合则应及时披露[16][17] 信息披露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承担连带责任[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有权了解公司情况[20]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秘书不能履职时可代为履行[22][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债券信息披露及相关沟通联络[23] - 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23] - 控股子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向公司报告[25] 制度生效及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27]
智飞生物(30012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6 11: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7月14日10: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3] - 会议地点为重庆君豪大饭店[3] 审议与投票 - 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3][4] - 网络投票代码350122,简称智飞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7月14日多时段可投票[20] 登记与联系 - 登记方式有邮件、传真或函件[6] - 登记时间为7月13日特定时段[6] - 联系人为何月明,有电话、传真和邮箱[13]
智飞生物(300122)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6 11:30
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1:00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并表决[1] 债券发行 - 公司拟境内发行不超60亿元公司债券[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全票赞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