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300098)

搜索文档
高新兴: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2 11:3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胡志勇,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志勇,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大学会计学教 授、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9年12月11日起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高新兴: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2 11:28
关联交易 - 2024年与广州图灵预计关联交易不超14000万元,2023年未发生[3] - 2024年销售预计4240万元,已发生956.16万元[6] - 2024年服务预计205万元,已发生38.65万元[6] - 2024年采购预计9555万元,未发生[6] 广州图灵情况 - 注册资本4228.125万元[8] - 图灵新智算认缴2985万元,占比70.5987%[9] - 公司认缴1131.1007万元,占比26.7518%[9] - 2023年营收29159.76万元,净利润519.08万元,净资产2019.08万元[11] 其他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13]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备查文件含多项会议决议[18]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19]
高新兴: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1:28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2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 测算(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3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增加 约 440 万元,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 334 万元,202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减少约 334 万元。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 ...
高新兴: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2 11:28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7日15:00 - 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2] - 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网络互动方式召开[1][2] - 线上参会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m34silSE报名或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入[2] 参会人员及联系信息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刘双广等[3][4] - 联系部门为高新兴证券部,电话020 - 32068888转6032,邮箱irm@gosuncn.com[5]
高新兴:关于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12 11:28
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关于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1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
高新兴: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2 11:28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2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刘火旺,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 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2010 年至 2011 年以及 2014 年至 2016 年曾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裘宗敏,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 ...
高新兴: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12 11:28
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1] -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 公司已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1] -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1]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1]
高新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2 11:2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兴")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2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
高新兴: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1:28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1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一号楼一楼 党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佳漩列席 了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海涛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
高新兴: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11:28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州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0 楼、11 楼、29 楼 电话(Tel):(020)37181333 传真(Fax):(020)37181388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根据《第三期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