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通灵(300091)
icon
搜索文档
金通灵: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7-05 10:07
业绩数据 - 江山股份2023年营收50.856963472亿元,净利润2.8295203126亿元[5] 关联交易 - 江苏运能与江能公用合同总价(含税)1385.6万元[2]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69%[3] - 2024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关联交易4.8846942439亿元[15] 公司结构 - 江山股份注册资本44348.3370万元,南通产控持股28.12%[5] - 江能公用注册资本12100万元,江山股份持股66.9421%[7] 合同详情 - 项目为扩建空压机及附属系统,2024年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11] - 设备等各项费用及对应税率明确[11] - 发包方付款方式分阶段进行[12] 风险提示 - 合同执行受法规政策、市场环境影响[17] - 项目建设受天气等因素有工期延误及违约风险[17]
金通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5 10:07
会议信息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6月28日送达全体董事[3] - 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南通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3] 关联交易 -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总价(含税)为1385.6万元[4]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9%[4] 表决情况 -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7票[5]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6-24 11: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万元[1] 违规情况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 财务部门未准确预计业绩,证券部门未及时修正预告[2]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2] - 相关方1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不服可复议或诉讼[2]
金通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6-14 09:31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亿元[1]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监管措施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申志刚、陈树军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整改并加强学习,不影响正常经营[4]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4-05-27 00:10
业绩数据 - 2017 - 2021年金通灵建造合同收入分别为73726.00万元、90321.34万元、50242.45万元、22399.55万元、53676.96万元[4] - 2017 - 2021年建造合同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0.38%、46.43%、26.72%、15.60%、30.59%[4] 违规情况 - 2017年三个建造合同项目收入确认方法违反规定[6] - 2017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记载行为[2] 项目问题 - 2017年大名项目土建施工进度与账面、供应商回函确认进度不一致[8] - 2017年晶和源余热发电项目设备清单与账面工程投入不匹配,监盘记录不全[8] - 2018年3月29日对晶和源余热发电项目监盘晚于资产负债表日近3个月,未倒推[10] - 2018年大名项目主要供应商锅炉由子公司供货且未投产,收入确认与工程进度不一致[10] - 2018年大名项目主要供应商回函存在内容矛盾、地址不一致等异常[11] - 2018年新疆晶和源项目采购完成85%、安装完成55%,会计师认可100%完工进度[12] - 2019年大名项目审计确认进度与现场施工无进展不符[13] - 2021年略钢项目实地走访进度与2020年审定进度不符[14] - 略钢项目审计记录进度与设备、材料实际投入成本不符[14] - 2022年上海运能未准确计算项目重大融资成分金额,大华所未充分关注复核[16] 审计相关 - 大华所为2017 -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大华所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申报会计师,提交2019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处罚情况 -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19] - 2024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3日对范荣、颜利胜给予三十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20] - 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对胡志刚给予十二个月不受理其出具文件处分[20] -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
关于对金通灵的监管函
2024-05-16 07:31
业绩总结 - 2024年1月27日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3亿至4亿元[1] - 2024年4月18日披露2023年实际净利润 -50551.07万元[1] - 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1]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15 11: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 -50,551.07万元,同比下降39.81%[11][12]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56,108.23万元,同比下降39.99%[11][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同比下降6.60%[11][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9,152.73万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实收股本148,916.42万元[11] - 2023年泰州锋陵实现营业收入3,732.14万元,净利润 -8,020.58万元[16] 合规与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季伟等分别处以200万、100万、60万、60万元罚款[8] - 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给予公开谴责及不适合任职处分[9][10] 资金与承诺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销户[5] -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书相符[5] - 公司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股东也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5]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得到有效执行[2] -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3] -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4] - 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的制度,且不存在占用情形[4]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4] - 公司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7] 其他 - 2019年法院判决公司等支付赔偿款4,013.10万元,2024年判决再支付805.20万元且已支付[12][13] - 公司对高邮能源剩余商誉1,889.4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对上海运能剩余商誉51,228.90万元计提减值9,180.18万元[16] - 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个、重要缺陷1个[10] - 公司于2024年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季伟等已不在担任董监高职务[14]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5 11:5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 -50,551.07万元,同比下降39.81%[7] - 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56,108.23万元,同比下降39.99%[7]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同比下降6.60%[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 -89,152.73万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6] - 2023年泰州锋陵实现营业收入3,732.14万元,净利润 -8,020.58万元[10] 监管处罚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分别处以200万、100万、60万、60万元罚款[4] - 深交所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四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季伟等三人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2] 项目情况 - 新疆晶和源余热发电及年产28万吨高纯硅项目进展缓慢,余热发电项目尚无回款且未计提减值[9] 商誉减值 - 报告期末对高邮能源剩余商誉1,889.4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对上海运能剩余商誉计提减值9,180.18万元[9] 2024年举措 - 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报送江苏证监局整改报告[15] -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6] - 缴纳相应罚款并报送整改报告[16] 保荐机构 - 保荐机构2024年1月和4月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2次培训[17] - 江苏证监局对华西证券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23] - 深交所对华西证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相关文件处分[24]
金通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2024-05-15 11:51
融资与资本 - 2021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58,899,676股,募集资金总额80,000万元,净额79,201.90万元[1] - 公司注册资本148,916.4214万元[2] 业绩情况 - 2023年1月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且亏损金额较大[6] - 2023年4月公司对2022年财报追溯调整,影响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46,811.42万元,本期期初 -53,602.29万元[6] 违规处罚 - 2023年6月27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6] - 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及深交所纪律处分等决定[8] - 公司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0] 整改措施 - 2024年1月和4月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9] - 2024年2月公司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并披露更正后报告[13] 保荐机构相关 - 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15] - 2024年4月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2019年定增项目保荐代表人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2年内不得担任相关职务[16] - 2024年4月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2019年定增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16] -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深交所不接受华西证券提交的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文件[17] - 2024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深交所不接受刘静芳、张然签字的发行上市及信息披露文件[17] - 深交所对华西证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17] - 深交所对刘静芳、张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17] - 深交所对郑义、陈庆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17] - 华西证券组织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17] - 华西证券完善分工,健全机制,建立组织管理体系[17] - 华西证券完善各环节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17]
金通灵: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5-09 11:1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45,008.16万元,同比下降6.60%[1] - 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 - 50,551.07万元,同比下降39.81%[1] - 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 - 56,108.23万元,同比下降39.99%[1] 产品收入与毛利率 - 2023年锅炉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8.8%,汽轮机和发电机组收入分别下滑60.73%和42.5%[1] - 2023年汽轮机毛利率为 - 23%且连续两年为负,发电机组毛利率 - 132.47%,同比减少165.78个百分点[1] - 2023年鼓风机收入35,748.02万元,同比下降8.99%[6] - 2023年压缩机收入13,196.03万元,同比下降1.19%[10] 项目进展 - 余热发电项目订单金额73006.58万元,执行进度70%,累计确认收入42526.96万元,回款0元[36] - 高纯硅项目期末执行进度60.18%,累计回款23641.77万元,2023年未确认收入,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4534.95万元[36] 应收账款与坏账 - 2023年金通灵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66346.04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重61.67%,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96] - 2023年末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516.84万元,占比高[101][102] - 公司500万元以上长期无法收回、账龄持续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607.77万元[104] 存货与跌价准备 -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66158.89万元,较期初减少7.46%[120] -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07.56万元,较期初增长475.32%[120] - 本期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6999.72万元[120] 商誉减值 -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42,048.73万元,本期对高邮林源剩余商誉1,889.4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对上海运能剩余商誉51,228.9万元计提减值9,180.18万元[134] 未来展望 - 安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预计2025年可实现1.53亿元收入[171] - 建造合同业务预计2024年实现收入约3.1亿,2025年约3.3亿[182] - 设备成套及技术服务业务预计2024年实现收入约1.45亿,2025年约800万[184][185] 其他 - 2023年军品发电机组销售收入993.09万元,占比50.15%,较2022年增长316.97%;民品销售收入987.28万元,占比49.85%,较2022年下降69.20%[28] - 2023年发电机组合同签署金额2406.67万元,收入确认金额589.77万元[29] - 2023年存货成本中直接材料3670.08万元,占比79.72%,较2022年增长41.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