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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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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6-06 12:36
股权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994,07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8,400万股的1.18% [1][2] -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12.34元/股 [1][2][20] - 激励对象共计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12] - 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设置12个月和24个月两个解除限售期,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 [3][19] 业绩考核要求 -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以2022-2024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 [22] - 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两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35% [22] -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100%解除限售)、合格(60%解除限售)、不合格(0解除限售)三档 [23] 股份调整机制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时,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 [25][26] - 调整方法包括Q=Q0×(1+n)(转增/送股)、P=P0÷(1+n)(拆细)等计算公式 [25][26] - 派息情况下仅调整授予价格(P=P0-V),增发新股时不作调整 [26][28]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情形时,计划终止实施 [3][33] - 激励对象离职、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42][45] - 退休人员可继续按原计划执行,但不再考核个人绩效 [44] 会计处理影响 - 预计总摊销费用1,209.78万元,2025-2027年分别摊销604.89万元、483.91万元和120.98万元 [29] - 费用摊销对期内各年净利润产生影响,但预计激励作用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成本增加 [29]
大洋生物: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2: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1][2]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符合规范性要求 [2] - 监事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核心团队责任感,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2] 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激励计划运行,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3] - 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监事会认为其合法性及有效性 [3]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 [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市场禁入记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任职资格要求 [4] - 公司将在审议通过后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规定时限 [4] 备查文件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作为本次公告的备查文件 [5]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06 12:04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6]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6]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程序合规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7] 其他 - 公司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 填写日期为2025年6月7日[8]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6-06 12:04
激励计划概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994,070股,占总股本1.18%[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2] 人员获授情况 - 王国平获授165,678股,占授予总数16.67%[3] - 叶剑飞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总数20.83%[3] - 包江峰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总数20.83%[3] - 4名核心人员获授414,196股,占授予总数41.67%[3] 调整规则 - 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董事会可调整授予数量[2]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2025-06-06 12:0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994,07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8400万股的1.18%[6][29]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29]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29] - 授予价格为12.34元/股[7][40] - 激励对象共7人,含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25] - 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8][32] 激励对象权益分配 - 王国平获授165,67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6.67%,占股本总额0.20%[30] - 叶剑飞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20.83%,占股本总额0.25%[30] - 包江峰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20.83%,占股本总额0.25%[30] - 4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414,196股,占授予权益总数41.67%,占股本总额0.48%[30] 计划实施与时间安排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0]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否则终止[11][33] -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35] - 董事、高管授予前6个月内减持,推迟6个月授予[36] 限售与解除限售条件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两期解除比例均为50%[37]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或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公司层面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026年度不低于20%或两年累计不低于35%[46][47][49] - 个人层面考核优秀和良好系数为100%,合格为60%,不合格为0[51] 调整与回购规定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对应公式[54][59] - 配股、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对应公式[55][60] -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7][49]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76][77] - 激励对象身故,获授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规定程序进行[79] 费用摊销 - 994,070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209.78万元[70] - 假设2025年6月授予,2025 - 2027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453.67万元、604.89万元、151.22万元[72]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06 12:0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994,070股,占股本总额1.18%[5][28]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0%[5][28] - 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5][28] - 授予价格为12.34元/股[6][38] - 激励对象共7人[6][24] - 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7][31] 激励对象分配 - 王国平获授165,67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16.67%,占股本0.20%[29] - 叶剑飞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20.83%,占股本0.25%[29] - 包江峰获授207,098股,占授予权益总数20.83%,占股本0.25%[29]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人获授414,196股,占授予权益总数41.67%,占股本0.48%[29] 实施程序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6][7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32][73]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35]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或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 业绩考核 - 2025 - 2026年为解除限售考核年度[4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4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2026两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47] 个人考核 - 个人层面考核优秀、良好系数为100%,合格为60%,不合格为0[49] 调整与处理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按对应公式调整,增发不调整[52][55][56][61] - 激励计划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意见,审议通过后披露[62] 费用摊销 - 授予994,070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1,209.78万元[68] - 预计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453.67万元、604.89万元、151.22万元[70] 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方可实施[72] 其他规定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81] - 激励对象获取资金需为自有或自筹且合法合规[83] - 激励对象承诺解除限售后自愿锁定至法定退休后减持,否则收益归公司[84] - 信息披露文件有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8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计划终止[88]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计划正常实施[8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失去资格,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9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91]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进行,业绩考核或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92]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原程序进行[9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若60日内未协商调解解决,可向法院诉讼解决[96] - 公司按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一般为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需调整[97]
大洋生物(00301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6 12:04
公司基本信息 - 2009年12月25日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2020年10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现注册资本为8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阳贵[10] - 2020年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10]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 - 激励对象7人,含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994,070股,占股本总额1.18%[19] - 王国平、叶剑飞、包江峰等获授数量及占比[21]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47][48]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06 12:03
股权激励计划 - 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办法[2] - 考核范围为相关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9] - 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两年累计不低于35%[9] 考核相关规定 - 个人层面按现行规定考核[10] - 未达要求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2]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14]
大洋生物(00301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6 12: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6日下午2:00现场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4]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公司会议室[6] 议案信息 - 审议议案包括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7] - 议案于2025年6月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9] - 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00 - 11:00、13:30 - 16:00[13]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证券法务部[1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3017,简称“大洋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0]
大洋生物(00301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2: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渊主持,通知、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2] 股权激励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前两议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10] - 激励对象无特定人员,公示期不少于10天,委员会会前5日披露核查说明[8][9] - 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等平台披露相关股权激励计划文件[4]